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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残工委关于印发《淄博市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2006-2007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0-13 生效日期: 2007-10-13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残工委
发布文号: 淄残工委[2007]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残工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淄博市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2006-2007年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十月十三日

淄博市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2006-2007年度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根据省残联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山东省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2006-2007年度实施方案》(鲁残联教就字[2007]51号),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贯彻落实《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情况,缩小贫困残疾人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差距,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创造条件。我市2006-2007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450户。
  二、实施范围及标准
  (一)实施地区
  各区县任务分解为:张店区20户、淄川区70户、博山区90户、周村区20户、桓台县80户、高青县90户、沂源县80户。
  (二)实施对象
  本项目实施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极度危房户。极度危房户指:房屋结构严重变形,濒临倒塌,对残疾人及其家人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必须重建的贫困残疾人户。
  (三)资助建房标准
  每户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砖瓦水泥结构,基本达到当地中等居住水平,禁止超标准建设。
  (四)界定房屋产权归属
  危改后的房屋原则上归残疾人所有,进行产权登记。在产权管理方面要有完备的存档记录。
  三、项目经费
  (一)平均补贴标准为每户不少于10000元。
  1、中央及省各按每户2500元的标准,安排彩票公益金225万元对450户危改户进行补贴。
  2、市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按每户2500元的标准对450户匹配112.5万元。
  3、区县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按每户不低于2500元匹配。
  (二)各级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实行税费减免,并适当安排本级危房改造工作经费。广泛宣传,动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村组和个人,采取包户、捐款、捐物、出义务工等形式,多渠道筹措危房改造资金和物资。
  (三)残疾人贫困户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负担。
  四、项目管理
  (一)制定计划
  市残联、市财政局制定《淄博市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2006-2007年度实施方案》,下达任务指标,组织项目的实施。
  各区县根据承担的任务与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报市残联备案。
  (二)组织实施
  1、市残联、市财政局按照省下达的任务目标落实本级和县级危房改造资金,负责将中央和省危房改造资金及任务分解下达到区县,督导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2、区县人民政府成立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领导小组,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研究决定审批项目的重大事项,依据市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制定本区县危房改造项目规划,提出切实有效的施工标准和办法,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危房改造资金。
  3、区县残联负责项目的统计调查,组织乡、镇政府及村委会,经过民主评议,筛选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并张榜公布。负责中央、省、市下达的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落实危房改造资金到位、落实到户情况,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项目实施。
  (1)根据区县政府制定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规划,合理筛选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将本县拟解决的危房改造对象总数逐级上报省残联,并附区县政府安排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的文件;
  (2)依据市残联下达的任务指标,协调政府和有关部门安排危房改造资金,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包括建材价格限定、各项建房税费减免;
  (3)组织乡镇及村委会做好筛选确定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工作,并将危房改造资金落实到户;督导乡镇及村委会落实资金到位,建筑材料的购置,施工人员的确定;督导村委会做好残疾人家庭的临时住所、基本生活和房屋建设应办手续、房屋产权归属确认以及房屋验收合格后残疾人入住等后续工作;并与资助对象签订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制的《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责任书》  (附件1);
  (4)督导乡镇及村委会组织施工人员按照建筑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5)负责项目进度监测和验收评价;
  (6)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规格制作“国家彩票公益金资助”标识(附件2)。
  4、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级危房改造资金,统一购置质量合格的建筑材料,分送到户,组织、协调和监督村委会,制定帮建的具体措施,确保工程保证质量按时完工。负责房屋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包括房屋报建审批材料,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
  5、村委会负责贫困残疾人临时住所的安置和基本生活问题,协调办理房屋建设手续,组织和监督施工人员按照建筑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房屋验收合格后残疾人入住等后续工作。
  (三)登记统计
  1、筛查。各级残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务必做好贫困残疾人住房状况的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并随着危房改造项目的进程动态调整。筛选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原则,严格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优亲厚友,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2、登记。区县残联对危房改造后的残疾人户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完整填写《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登记表》(附件3),并录入《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数据库》。
  3、统计。各级残联做好统计工作,认真填写《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逐级上报。市残联汇总数据库并上传省残联。年度危改任务完成后,填写《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年度执行报告》(附件5),于年度结束后的2个月内,将年度执行报告报省残联教就部和计财部。
  (四)加强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弱势群体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作用。重点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对危改项目的重视支持,营造构建和谐社会更加关注贫困残疾人的氛围;宣传社会各界对项目的积极参与和广泛赞誉,倡导助残扶残的新风尚,扩大社会影响;宣传危改项目给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带来的新变化,残疾人家庭、社会地位的提高和信心的增强;宣传残联干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务实的工作作风。危改项目在对外宣传中要突出彩票公益金的社会效益,要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字样。
  (五)检查验收
  1、各级残联应按照《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管理办法》和《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实施细则》的规定管理危房改造资金。
  2、省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随机抽查、中期评估、年度检查和总结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停止危房改造资金的拨付。
  3、市残联会同区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检查验收,共同承担责任。验收合格的,区县残联与贫困残疾人按照协议办理交接手续入住新房,并在新建房屋的显著位置悬挂“国家彩票公益金资助”标识;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村委会限期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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