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萍府办字[2006]1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6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我市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各级领导同志特别是一把手,是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观念,强化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认真负责,确保一方平安。各地、各部门要由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一次会议,对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稳定进行研究部署,落实领导,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各工作部门要认真负责,做到分兵把口、尽职尽责、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全力以赴抓好安全工作。
二、突出重点,认真做好高危行业停产检修工作
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9月30日至10月8日,全市高危行业,且一旦发生事故就容易造成重大以上事故的企业、车间和部位,必须采取断然措施,停产检修,整改隐患。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切实把停产检修工作落到实处。
1、全市高危行业,且一旦发生事故就容易造成重大以上事故的企业、车间和部位,一律停产,进行安全检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搞好安全生产的认识,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制定本地的停产方案和措施,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完善安全设施,检查工作情况,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2、停产检修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不能以停代检。煤炭企业要重点进行六查:查通风、查提升、查防排水、查顶板管理、查供电设施、查非法;充分利用停产排查的有利时机,完善煤矿安全装备和通风系统,整改事故隐患,提升煤矿整体安全生产水平;对停产排查煤矿和已关闭的小煤矿,要逐矿逐井落实监管人员、落实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严防死灰复燃,严防昼停夜产,严防明停暗产;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煤矿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煤矿非法生产行为。烟花鞭炮企业要做到五查:查图纸、查布局、查设施、查管理、查非法,各烟花爆竹重点主产县(区)和乡(镇)要切实加强停产期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成品、半成品及其原材料的安全监管;以县(区)为单位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专项行动,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要进行全面排查,逐个盯紧看牢,严防死灰复燃,专项行动务必取得明显成效。消防安全要严格按照《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排查事故隐患。非煤矿山要按照“三关闭一整改”的要求,排查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安全要按照“五个整顿,两个关闭”的要求,排查事故隐患。其他行业也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项登记,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整改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要下发重大隐患整改督办令。存在重大隐患的及在限期内隐患不能整改到位的企业应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二是对停产企业全体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安全教育,不参加培训的矿长(经理、董事长)要撤销任职资职,不参加培训的职工不准上岗。三是由县(区)政府负责,向停产企业选派安全监察员,对停产检修工作进行监督。
3、认真搞好验收工作。停产检修后的验收工作由各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逐条进行验收,合格的停产企业由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复产,不合格的要继续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县(区)组织关闭。要实行验收责任制,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4、认真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一是各县(区)、各有关单位的领导,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把这次停产检修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一把手要亲自组织制定检修方案,亲自安排布置、亲自检查落实。二是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领导、职责、措施到位,决不允许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走过场。凡发现该停未停、该关未关以及不合格而批准复产的,要从重从快处理有关责任人。
5、市人民政府将向每个县(区)派出督查组,对停产检修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由市有关部门领导带队,对各地落实市人民政府各项停产检修的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对县(区)验收合格的有关企业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走过场的,督查组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处理的建议和意见。
三、严格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
国庆期间,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安全值班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对本地、本部门安全方面的重要工作、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市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7073789)。对节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查处。节日期间,各县区每天下午4时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值班情况,请各单位将节日期间的领导值班安排表和安全措施,于9月28日前,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传真:7073789)。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