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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0-26 生效日期: 2007-10-26
发布部门: 贵州省安顺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安府办发[2007]119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顺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安顺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预案

  为切实有效地防止市场出现异常波动,稳定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资料的正常供应,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安顺市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建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报告制度,采取强有力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市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稳定市场、稳定物价、促进社会的安定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定义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指由于自然灾害或社会因素等引起某种或几种商品出现群众抢购、库存严重不足、商品脱销、价格剧涨,影响社会稳定的异常情况。上述商品主要指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包括生活资料商品和生产资料商品,重点是城乡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主要包括: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盐、蔬菜、猪肉、食糖、鸡蛋等。
  二、组织机构
  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是全市应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领导机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总指挥,相关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指挥,成员有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商务、财政、粮食、农业、农办、畜牧、统计、交通、公安、工商、物价、食品药品、质监、盐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由分管商务的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和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商务部门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动态,做好政府储备冻猪肉的日常管理以及应急条件下的调控供应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市场调控供应专项资金的落实到位。
  粮食部门负责粮食、食用油的储备,督促和协调粮油、面粉、面条等主副食品的生产加工。应急条件下启动本部门专项应急预案。
  农办和农业部门建立蔬菜生产基地,负责蔬菜生产、采购及调控供应工作。
  畜牧部门建立生猪养殖基地,负责生猪生产及调控供应工作。
  统计部门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波动信息统计,并提供准确的相关数据信息。
  交通部门负责应急运力的安排,确保商品运输畅通。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商品供应场所治安秩序,防范因供应紧张引发群体性治安事件和社会骚乱,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工商部门、物价部门、食品药品、质监部门负责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防止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盐业部门负责食盐储备和调控供应工作。
  三、建立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告制度
  (一)监测机构。由商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建立健全七类生活必需品信息采集和预警预报网络,做好市场销售统计和分析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平息市场波动。
  (二)监测范围和品种: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盐、蔬菜、猪肉、食糖、鸡蛋等。
  (三)市场预警标准
  确定三级预警等级,其中三级预警为最低等级,一级等级为最高等级。
  三级预警(篮色预警):当七类生活必需品中的一个或多个品种价格在一周内上涨明显,商品库存不足,出现排队购物现象,应考虑三级预警警报,启动市场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做好政府储备物资的调控供应准备。
  二级预警(黄色预警):当全国2―3个大中型城市发生抢购现象并有蔓延的趋势,或粮食、盐、油等主要品种实物库存量低于全市两个月的供应量,应发布二级预警警报,启动市场应急预案,同时各相关部门集中办公,形成快速反应合力,组织一定批量的商品投放市场。
  一级预警(红色预警):当全市已经发生抢购现象,或粮食、盐、油等主要品种实物库存量低于全市一个月的供应量,或全市周边地区相继出现供需紧张的问题,应立即发布一级预警警报,全面启动市场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外采货源,包括申请动用国家和省级储备物资。
  (四)启动市场应急预案
  当我市发生突发事件,七类生活必需品部分或全部出现物价上涨时,居民抢购现象加剧、市场出现波动的情况下,由市商务局、粮食局、农业局等各责任部门报请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发布预警警报,启动市场应急预案,组织货源投放市场,平抑物价,安定民心。
  四、应急处理措施
  (一)构建应急调控的销售网络
  1、将市粮食系统现有粮食供应点作为粮油应急保供销售点,在各县(区)超市设置若干供应点,供应点平时自主经营,一旦出现市场波动,承担政府调控供应任务。
  2、委托肉食品加工企业分别在各县(区)农贸市场设立若干个肉食及鸡蛋应急保供销售点。
  3、在全市各大商场和超市设立食糖应急保供销售点。
  4、省盐业集团安顺分公司在全市的食盐零售网点作为食盐应急保供销售点。
  5、利用我市蔬菜批发市场的辐射吸纳能力,支持和奖励市场蔬菜贩运大户到蔬菜主产区采购调运。
  (二)加强货源组织
  1、加大重点商品的采购力度。各商业企业建立生活必需品必备目录,千方百计组织货源,力求做到不断档、不脱销。在紧急情况下,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突击组织货源,动用社会库存平抑市场波动,所产生的费用由市财政垫支,售后由财政统一决算补差。
  2、控制七类生活必需品的社会库存,在保证批发经营企业合理利用的情况下,所有库存物资由市有关部门统一调拨。
  3、建立市级生猪及副食品储备机制,有序动用政府储备商品补充市场供应,实行定点限量限价供应。必要时,申请动用省级储备物资。
  4、对我市紧急统一组织生产调拨的生活必需品,首先确保本市市场供应,禁止流向市外。优先满足居民生活消费,严格控制生产经营性购买和团购。
  5、粮油、面粉、副食品等有关加工企业,按照应急加工生产计划和方案,加强设备检修,挖掘生产加工潜力,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集中加工需要。
  (三)确保应急运输能力的充足
  市交通部门备足应急运力,对执行市政府下达的调控物资运输任务的车辆,由市有关部门发放统一制作的“通行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律免于检查和免收车辆通行费,确保绿色通道通畅。
  (四)保证信息畅通。建立主副食品重点生产供应企业和销售网点每日报告制度,及时反馈市场供求情况,提供决策依据。加强市场研究和分析,掌握对市场供求动态,落实专门力量并加强值班,确保政令畅通和应对敏捷。
  五、相关保障工作
  (一)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除粮、油、盐按原渠道储备外,根据安顺市市场供求情况,市政府适当安排一定数量的生猪储备,增强政府调控市场的能力。储备任务委托民营商业企业承担,储备商品进货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储备费用由市财政解决。
  (二)加强市场监测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凡属于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商品,严格执行规定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商品要合理竞价。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
  (三)做好应对市场波动的物资采购准备。
  一旦出现市场波动,应急指挥部将及时筹措采购资金,组织货源、平抑物价,稳定市场。
  (四)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加强媒体的正确导向和监督作用,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报道中央、省、市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时通报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促进市场繁荣、规范市场秩序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调控手段,安定民心,合理引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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