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471-4914839 0471-4914605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77号
邮编:010010
企业名称 |
认证范围(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企业所在地 |
经营地址 |
现场检查时间 |
现场检查员 |
乌兰察布尖峰医药有限公司 |
批发 |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 |
乌兰察布市 |
凉城县胜利街 |
2007.09.21-09.22 |
秦书真、王凤忱、郝 鹰 |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