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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2010年本溪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8-29 生效日期: 2007-08-29
发布部门: 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本政办发[2007]88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7-2010年本溪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2007-2010年本溪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

  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思路与原则
  (一)发展思路坚持“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重点是以市场为导向,名特优品种为重点,农民增收为目标,统一规划,增加投入;强化科技支撑,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重点鼓励和支持蔬菜小区建设,推行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努力提高蔬菜产业规模效益;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和合作社组织,提高蔬菜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质量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市蔬菜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发展原则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当地资源条件和农民生产能力出发,突出本溪特色,合理规划布局,确定发展方向、发展模式、主导品种。二是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市场需求调整生产结构,组织生产经营。健全组织机构,制定考核制度,建立奖励机制,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蔬菜产业发展。三是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集中连片发展,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稳步扩大生产规模。四是坚持农民自主、政策支撑的原则。坚持发动农民、依靠农民,充分调动农民发展蔬菜生产的积极性。同时,各级政府要出台扶持政策,促进蔬菜产业顺利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新建日光温室5000亩、塑料大棚25000亩、中小拱棚地膜22000亩,恢复巩固原有保护地蔬菜10000亩、露地蔬菜20000亩,总计82000亩。
  (二)具体目标2007年发展温室、大棚1000亩;2008年发展温室、大棚5500亩,中小拱棚地膜覆盖栽培4000亩;2009年发展温室、大棚9000亩,中小拱棚地膜覆盖8000亩;2010年发展温室、大棚14500亩,中小拱棚地膜覆盖栽培10000亩。到“十一五”末期,蔬菜年产量达到70万吨,实现年产值9亿元(其中效益6亿元),农民人均蔬菜收入1000元以上。
  2007年主要任务是抓好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充分利用秋收后至上冻前有利时机,抓紧蔬菜设施建设。2007年建设温室、大棚1000亩,其中本溪县300亩、桓仁县200亩、平山区100亩、明山区100亩、溪湖区100亩、南芬区100亩、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100亩。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蔬菜产业既是大有希望的特色产业,又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惠民产业,在产业培育发展阶段,必须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把现代蔬菜业作为一项重要产业来抓。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对现代蔬菜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市、县区要成立现代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全力抓,密切配合,建立长效机制,为蔬菜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组织保证。
  2.制定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各级农业部门,要对辖区内现代蔬菜产业发展工作制定五年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同时,要制定相关引导和扶持政策,完善推进措施和方法,明确目标任务,组织调度各种资源,建立科技示范和技术支撑体系以及蔬菜产业发展体系。
  3.动员多方力量积极投入现代蔬菜产业发展,形成有效合力。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和调动支农资金,实施重点投放;交通、电力部门要充分利用支农政策和措施,帮助蔬菜小区进行道路和电力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市、县区水务部门要积极帮助完善小区供水设施配套工作;金融部门要解决先期建设资金投入问题;县区、乡镇要积极帮助投资者解决土地流转问题,处理好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并负责设施农业小区的水电路建设。同时,要积极组织和动员社会资本投资蔬菜产业发展,以便有效提高蔬菜产业的发展规模和水平。
  4.加大目标管理考核力度,确保任务落实。市、县区、乡镇要制定考核标准和奖励制度,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县区政府与乡镇政府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蔬菜产业发展列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促进蔬菜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
  5.抓好试点,打牢基础。确定2007年为全市实施蔬菜产业发展的试点之年,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搞好调查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完成好今年试点建设任务。要抓紧筹划,提早准备,在秋收后立即转入开工建设,确保上冻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争取早生产、早见效。
  (二)加强政策引导,充分调动积极性
  农民是现代蔬菜产业发展的主体,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是发展蔬菜产业的根本,县区、乡镇、村干部是现代蔬菜产业发展的引领者,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必将对发展蔬菜产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各级政府要在资金上给予一定扶持,具体扶持标准是:2007年建设集中连片50栋以上温室的小区,市政府给予每栋补助5000元,县区政府配套5000元,建设集中连片50栋以上大棚的小区,市政府给予每栋补助3000元,县区政府配套3000元;2008年至2010年,建设集中连片50栋以上温室的小区,市政府给予每栋补助2500元,县区政府配套2500元,建设集中连片50栋以上大棚的小区,市政府给予每栋补助1500元,县区政府配套1500元。农村信用联社为每个大棚提供1万元贷款,为每个温室提供2万元贷款。各县区要切实用好省农业救灾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省第一批农业救灾资金和第二批农业救灾贷款贴息资金要优先安排到新建的温室大棚上去,同时要将支农资金、开发资金、水库移民开发资金等适当集中,捆绑使用。市财政今年要筹措300万元专项资金,给予扶持建设。
  (三)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突破“小而全”的生产格局,推进规模化、专业化生产。要按照“突出特色、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区域布局”的原则,集中连片、规模发展,重点建设规模化生产基地。有条件的乡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确定主打品种,逐渐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规模化经营新格局,建设集约化程度高、规模适度的蔬菜生产基地。郊区以发展番茄、黄瓜、青椒、茄子、韭菜等绿色无公害蔬菜为主;两县以发展山野菜(大叶芹、刺嫩芽、刺五加等)、食用菌、花卉、西甜瓜、水果等特色产品为主。每个小区要有1-2个主导品种,推进小区生产专业化。要坚持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合理进行土地置换和流转,确保集中连片发展现代蔬菜产业。
  (四)强化科技,为蔬菜产业开发提供技术支撑农业部门要加强技术研究,推广适合本溪自然条件结构的温室、大棚,同时要搞好新品种引进和种植模式的研究与推广。聘请科研院校专家作技术顾问,大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健全科技服务体系,每个小区要有技术依托单位的专家顾问和专职技术员。要加强对菜农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种植水平。要实行标准化生产,编制蔬菜主要品种生产技术规程,印发到农民手中。要充分发挥种植大户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引进外地种菜实用人才,带动我市蔬菜产业发展。
  (五)抓好专业合作社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在现代蔬菜产业发展的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也要同步建立,使专业合作社组织成为农民与政府之间、蔬菜产品与市场之间的桥梁纽带。通过提高菜农的组织化程度,把生产、加工、流通这一产业链条有机连接起来,增强市场开拓和抗风险能力。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阶段,要按照先发展后规范的原则,工商部门在登记环节上适度把握政策。除此之外,还要抓好经纪人队伍建设,形成体系,扩大销售份额。同时依托本溪农网,实现供求网络传递,及时提供各种市场供求信息,将生产基地与市场联系起来,为我市蔬菜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六)抓好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保证蔬菜质量安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监管,加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建设,提高检测监管能力,尽快实行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在蔬菜批发市场建立蔬菜质量检测站,对产品进行抽检,确保质量安全。抓好各大农贸市场、超市蔬菜质量监管,定期对农贸市场、超市进行抽样跟踪和产品检测结果发布。同时,抓好蔬菜小区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制定绿色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确保标准化生产,打造本溪优质绿色蔬菜品牌,真正将本溪建设成特色、绿色蔬菜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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