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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易团关于做好第100届广交会浙江交易团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21 生效日期: 2006-09-21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交易团
发布文号: 秋广交浙团[2006]019号

各交易分团:
  为贯彻好第100届广交会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和措施,保持交易会良好秩序,确保浙江交易团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现将浙江交易团有关安全保卫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意识,强化教育,自觉遵守交易会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各交易分团应认真组织与会人员学习大会印发的《第100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手册》和团部制定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做到人人熟知《安全保卫规定》、《展馆防火规定》、《展馆用电安全规定》和《住地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决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等非法活动;加强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加强人身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做好防盗防抢防骗工作;加强社会公共安全教育,做好防火、防爆工作,严禁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体系。
  为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展会期间浙江交易团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金永辉团长任组长,马建国副团长、姚国善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团部政工保卫组工作成员和分团领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易团政工保卫组,承担各项具体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领队为各分团的安全保卫第一责任人,要督促落实所属各参展单位的安全保卫责任人。浙江交易团在展会开幕前将与各分团签订安全保卫责任书,分团也要结合各团实际分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各分团于10月10日前将各自的安全保卫方案和措施报团部政工保卫组备案。
  三、突出重点,采取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证件工作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各分团领导要加强对交易会证件的管理,各分团交易会证件必须由专职办证员办理(团部受理分团申请资料时间为每天22:30前)。严禁转借、交换、涂改、倒卖证件,不得带无证人员进馆,自觉服从和配合证件查验、安全检查,对因违反证件管理规定而造成的后果自负,团部将视情作进一步的处理。各分团领导要靠前指挥,各联络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对所属摊位的巡查力度,防范和查处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安全工作上报制度,各分团安全值班人员须于每晚22:00之前上报当天安全情况。如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须及时向团部保卫组上报,遇到突发事件的,除及时向展馆或驻地保卫部门、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外,应及时向团部政工保卫组报告。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浙江交易团
200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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