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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阳市“十强建筑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22 生效日期: 2006-09-22
发布部门: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东政办发[2006]166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十强建筑企业”评选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东阳市“十强建筑企业”评选办法

  为了加快我市从建筑大市到建筑强市的历史性跨越步伐,提高建筑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建筑业发展趋势,经调查研究,特修订“十强建筑企业”评选办法:
  一、评选内容、标准
  序号
  评选内容
  基础分值
  评选标准
  1
  建安施工产值
  10分
  工民建企业完成建安施工产值10.0亿元,得基础分10分,每增加1.0亿元产值加1分。
  专业公司完成建安施工产值4.0亿元,得基础分10分,每增加1.0亿元产值加2分。
  2
  新承接工程量
  10分
  工民建企业当年新承接工程15.0亿元以上,得基础分10分,每增加1.0亿元加0.5分。
  专业公司当年新承接工程5.0亿元以上,得基础分10分,每增加1.0亿元产值加1分。
  3
  上交税收
  40分
  工民建企业上交税收200万元以上(营业税除外),得基础分40分,每增加10万元,加1分。
  专业公司上交税收100万元以上(营业税除外),得基础分40分,每增加10万元,加2分。
  4
  工程质量
  10分
  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创地级以上优质工程或文明标化工地1只以上,得基础分10分。
  工民建企业创鲁班奖1只,加20分;创国家金质奖1只,加15分;创国家银质奖或省优质杯1只,加6分;创省文明标化工地1只,加4分;创地级优质杯1只,加3分;创地级文明标化工地1只,加2分。
  专业公司创国家级奖1只,加10分;省优质杯1只,加6分;创地级优质杯1只,加3分。
  同一工程以得分最高计算,不重复计分。
  5
  安全管理
  10分
  全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得基础分10分。
  发生一起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扣5分;死亡1人,扣10分;死亡2人,扣20分;一次死亡3人以上,扣50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降低资质处理的,不得参评。
  6
  正规化建设
  10分
  通过“三个体系”论证,计量、档案、标准化管理、全面质量管理达标。根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
  7
  民工工资
  10分
  没有发生民工工资问题的,得基础分10分。发生1人次上访事件的,扣1分;发生集体上访事件的,扣10分(扣完为止)。
  二、评选项目
  建筑龙头企业1-2家;十强建筑企业10家。其中,工民建企业8-9家,专业公司2-3家。
  三、评选方法
  1、每年评选一次。由市建筑业管理局组织评审后,报市政府批准命名。
  2、严格按评选内容和标准打分,按积分高低顺序排列名次。
  3、优质工程、文明标化工地的评选,以本年度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虽通过评选但未公布的一律不计入本年度的评选。
  4、参加评选企业应按要求准备好:年度公司形象进度核定单、年度新签订的工程合同、上交利税和各项规费的有效票据、企业财务报表和实缴东阳财政税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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