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湘政办发[2007]4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制定的《关于认真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关于认真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精神,认真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有关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国家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这一重大举措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教育、财政、人事、编制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措施,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有关政策,使每一位考生及其家庭全面了解免费师范生的招生政策、录取方式、权利与义务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要引导和支持优秀高中毕业生积极报考免费师范生,并为报考免费师范生的考生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
三、切实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免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须先填报免费师范生志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配合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按照招生录取的办法和程序择优录取。学生入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定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
四、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市州中小学任教。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地中小学教师需求情况和免费师范毕业生所学专业,制订免费师范毕业生年度安排计划,组织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切实为每一位毕业生安排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人事、编制部门应先用自然减员编制指标或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及时办理免费师范毕业生工作安排的有关手续;地方政府和农村学校要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五、认真做好履约管理和跟踪服务。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免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对违约的人员,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同时公布不诚信记录。要做好免费师范生就业后的跟踪服务工作,并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中的骨干作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长期扎根中小学教育事业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家。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事厅
省编办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