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威政办发[2006]6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4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6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印发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1538号)精神,我市组织对新开工项目进行了清理,全市第一批有5个2006年新开工项目不符合审核程序、土地审批、环保审批等方面的规定。清理结果已经省政府认定。这5个项目分别是:威海市文笔峰集团项目区建设项目、文登市三友服装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文登市永盛服装厂建设厂房项目、荣成市石岛南车渔工商总公司方正服装加工项目、港西威海国威商贸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以上项目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立即停止建设。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