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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黄石市关于组织专班开展产业定向招商工作的意见》、《黄石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21 生效日期: 2007-09-21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黄政办发[2007]56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黄石市关于组织专班开展产业定向招商工作的意见》、《黄石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七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1:黄石市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

  第一类 重点鼓励类
  一、制造业
  (一)冶金
  1、新型高性能特种钢(齿轮钢、轴承钢、模具钢、不锈钢、弹簧钢、军用钢等)、型钢、锻钢、无缝钢管
  2、特钢用铁合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开发及应用
  3、冷轧薄板、硅钢片、涂镀薄板、彩板、精密不锈钢薄板生产
  4、高精度铜板带坯、铜杆、铜棒、铜管、电解铜箔、铜线及延伸产品开发生产
  5、新型铝材、铝箔、铝板带、铝型材、铝母线及铝轮毂及汽车零部件等延伸产品生产、加工
  (二)建材
  1、新型环保节能建材、节能环保墙体材料、防水材料、建筑密封材料、绝热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建筑密封材料和建筑涂料开发生产
  2、高纯、超细、改性无机非金属材料的开发、生产
  3、特种专用及复合高效水泥
  4、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技术开发与生产
  (三) 机械
  1、数控机床、大型锻压设备、重型机械成套设备
  2、精密模具、轴承及各种专用制品的开发与生产
  3、高附加值铸管、电线、电缆等机电基础件制造
  4、新型纺织、医疗设备制造
  5、特种专用汽车制造(电动、环保燃料客车、环卫压缩车、散装水泥输送车等)
  6、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
  7、汽车电子装置制造(含发动机控制系统、底盘控制系统、车身电子控制系统等)
  8、热力、水力、风力发电专用设备制造
  9、新型、节能、高低压电器及输变电设备制造
  10、专用压缩机、专用换热器生产
  11、大型水泥成套机械设备制造
  12、大型冶金及矿山成套设备制造
  (四)纺织服装
  1、高档天然及化纤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
  2、高中档服装、服饰及辅料的开发与生产
  (五)医药化工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与生产 (新型原料药、抗肿瘤药、抗生素药、激素药、硬膏类药等)
  2、生物医药工程新技术、新产品开发
  3、现代化中药研制和生产
  4、湖北大石化(80万吨乙烯)下游产品开发、生产
  5、精细化工产品开发(日用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等)
  (六)轻工、食品
  1、新型家电终端产品(太阳能热水器、冰箱、冷柜、空调等)
  2、农副产品及水产品深加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3、保健酒、滋补营养品系列
  (七)能源生产
  1、生物能、风能、水能、太阳能、工业余热能源开发
  2、30万千瓦以上发电机组
  二、高新技术
  (一)新材料的研发和生产(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化工材料、复合材料、纳米材料等)
  (二)计算机及其软件开发、软件服务外包基地建设
  (三)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生物技术、环保、节能技术与新能源
  (四)电子存储及播放器生产
  (五)LCD液晶及等离子屏显
  (六)智能卡及卡机具制造(含计算机保密卡、双片IC卡)
  (七)专用集成电路、新型机电元件制造与生产
  (八)特种光纤及光电子器件的研发与制造
  (九)手持移动通讯及成套设备,宽带传输网络设备制造
  (十)数字电视产品及其关键件生产与制造
  三、商贸、物流、旅游
  (一)国内外大型商贸流通连锁企业、批发企业、物流企业
  (二)大型商贸服务设施(商业步行街、商务中心、购物中心、大型超市等)
  (三)综合批发市场改造及建设
  (四)铁路、公路站场和内河航运港口码头建设
  (五)现代化仓储物流及配送中心建设
  (六)物流智能化、信息化系统开发与建设
  (七)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建设(近代工业遗址、文化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等)
  (八)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含酒店、餐饮、交通、旅游商品、纪念品等)
  (九)主题公园、大型游乐设施建设
  (十)水上文化游乐项目开发
  四、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一)国家、省级工业园区建设(含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
  (二)城市公路交通、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批准)
  (三)会展中心、体育文化中心建设
  (四)城镇供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建设
  (五)生态型、节能型建筑成套技术及住宅的建设和推广
  (六)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
  (七)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第二类  鼓励类
  一、农业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二)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化栽培和养殖技术开发
  (三)粮油、蔬菜、水果、禽畜产品及水产品的加工、储运、保鲜及综合利用
  (四)果树、苗木、花卉等农作物优质高产新技术、新品种开发
  (五)优良种畜种禽、水产苗种繁育及规模化养殖
  (六)中药材和优质、丰产、动植物药材的种(养)植(殖)
  (七)速生丰产林、经济林基地建设,防止水土流失植树种草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
  (八)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沼气工程、生态家园等)
  (九)病险水库、尾矿坝整险加固工程
  (十)农田排灌基础设施建设
  二、采掘业
  (一)多金属伴生矿勘探及深部、低品位、难选矿采选
  (二)重点矿山综合改造
  (三)优质非金属矿开采及其产品延伸加工
  (四)煤炭及伴生资源勘探、开发(含煤气层开采利用)
  (五)矿山灾害防治技术开发应用
  三、制造业
  (一)冶金
  1、粉末冶金、精密铸件等系列产品开发及规模化生产
  2、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生产
  (二)建材
  1、日产5000吨及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及装备和配套材料开发、商品混泥土、水泥纤维制品、高标准工业厂房和大型公用场所用彩色环保特种水泥
  2、高耐磨彩釉砖及卫生陶瓷和工业陶瓷系列产品
  (三)机械
  1、造纸机械成套设备,新型印刷设备,电梯,教学专用仪器、设备,体育运动、健身器材制造
  2、新型农、林机具设备制造
  3、高效环保、安全生产设备制造
  4、制药新设备、多媒体影音设备制造
  5、新型建筑工程机械制造、散装水泥输送设备制造
  6、市政工程专用设备制造(叉车、吊车、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等工程机械)
  (四)纺织
  1、高品质棉纺、毛纺、麻纺及绢纺产品的生产
  2、高附加值的产业用特种纺织品制造
  3、室内装饰布设计生产
  (五)医药、化工
  1、新型药物制剂、新型卫生材料及辅料生产
  2、药品中间体化学修饰技术开发、应用
  3、高发酵菌种选育
  4、优质有机复合肥生产
  5、聚丙烯、PE塑管等
  6、新型高效低毒农药生产
  7、碳酸锶系列产品生产
  8、高性能工程塑料、新型、生态型塑料及包装材料、塑料制品和橡胶制品开发、生产
  9、环保型涂料生产(工业和民用)
  10、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含废旧塑料的消解和再利用)农用新型薄膜
  (六)轻工、食品
  1、围绕经济林及速生丰产林的木材深度加工及系列产品开发,竹加工基地建设及竹制品新技术开发、生产
  2、高档家具及木制品开发制造
  3、以进口为主要原料的高档纸及纸板生产
  4、包装制品、文化用品和卫生用品等纸制品加工
  5、水果、蔬菜、茶、矿泉水等功能饮料的开发与生产
  6、精制粮油、功能食品、方便食品及保健食品的开发
  7、生物饲料、蛋白饲料的开发、生产
  8、地方特色小食品、绿色食品
  (七)能源生产
  1、单机20万千瓦以上利用煤矸石或劣质煤发电
  2、热电联送规模化机组
  四、社会服务业
  (一)农业信息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城市社区服务网点建设
  (四)城市医疗服务设施建设
  (五)后勤社会化服务建设
  (六)老年人、残疾人服务(包括老年康复中心建设等)
  (七)青少年活动中心及游乐设施建设
  (八)就业咨询、中介及培训服务
  (九)职业技术教育及培训基地建设
  (十)现代金融服务业(各类中外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
  (十一)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十二)会计、审计、法律、招商、资产评估、税收代理、产权交易、公证仲裁等中介组织及机构
  (十三)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大众文化、科普、基地建设及产业化运营
  (十四)各类风险投资及担保体系
  五、其它
  (一)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二)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三)锅炉、窑炉烟气除尘及装置开发、成套设备制造
  (四)清洁生产技术、节能技术开发及应用
  (五)多元素共生矿资源综合利用
  (六)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
  (七)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
  第三类  限制类
  一、农业
  (一)与农田灌溉、人畜饮水争水的引水工程
  (二)单线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项目
  (三)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纤维板项目
  二、制造业
  (一)冶金
  1、国家规定的小规模炼铁、炼钢、轧钢项目
  2、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
  3、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
  (二)建材
  1、水泥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新建日产2000吨及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2、20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
  3、实心粘土砖生产项目
  4、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
  5、10万立方米/年以下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6、3000万标砖/年以下的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生产线
  (三)纺织
  1、74型染整生产线
  2、小型棉纺、毛纺、麻纺及绢纺生产
  (四)轻工
  1、低档纸及纸板生产项目
  2、800千瓦及以下采煤机制造项目
  3、3立方米及以下小矿车制造项目
  4、320马力以下履带式推土机、3立方米以下轮式装载机
  5、50马力及以下拖拉机制造项目
  (五)医药化工
  1、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项目
  2、无新药、新技术应用的各种剂型扩大加工能力的项目
  3、使用氯氟烃(CFCs)作为气雾剂推进剂的医药生产用品
  4、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低档涂料
  5、2.5万千伏安以下(能力小于4.5万吨)及2.5万千伏安以上环保、能耗等达不到准入要求的电石矿热炉项目
  6、常规切片纺的化纤抽丝生产
  7、单线能力在2万吨/年以下粘胶短纤维生产
  (六)电子及通信
  1、VCD系列激光视盘机生产线
  2、MP3生产线
  3、模拟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
  三、能源生产
  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发电机组,空冷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发电机组
  四、其他
  (一)用地面积超过2公顷的城市游憩集会广场项目
  (二)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三)高尔夫球场项目、赛马场项目
  第四类  禁止类
  一、农林业
  对农业产地环境污染的项目
  二、采掘业
  污染严重的矿山开采、选矿
  三、制造业
  (一)医药制造业
  1、药用天然胶塞
  2、铅锡软膏管
  3、不符合GMP要求的药品
  (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放射性矿产的冶炼、加工
  (三)武器弹药制造业
  (四)其他制造业
  1、致癌、致畸、致突变产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产品生产
  2、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附件2:黄石市关于组织专班开展产业定向招商工作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黄金山工业新区建设,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现就市直主要经济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开展定点、定向招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中部崛起”及国际资本、沿海产业梯度转移的战略机遇,突出黄金山工业新区建设和发展壮大优势产业两大重点,整合部门优势资源,建立招商专班,创新工作方式,紧盯世界500强和国际国内行业龙头,积极开展定点、定向产业招商活动,促进我市优势产业不断延伸,争取通过3―5年的努力,有一批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产业向黄金山工业新区聚集,全市大型骨干企业和产业龙头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产业带动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并逐步形成有黄石特色的产业集群。
  二、明确重点工作部门
  (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管委、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招商局)、市农业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台办、市工商联等市直主要经济部门掌握着广泛而重要的行政资源和经济资源,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必须担当起重要角色,要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部门核心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参与,成立部门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组建招商专班,坚持研究产业政策和投资趋势,坚持研究世界500强和国际国内行业龙头的发展方向和投资策略,结合黄石产业基础和特色,研究并提出本行业、本系统重点突破的产业链和项目,围绕这些产业、项目广泛、持久地开展定点、定向招商活动。
  (二)鼓励市直其他部门、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组织专班或参与部门产业定向招商活动。
  三、确立重点招商方向
  (一)围绕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做文章,以我市龙头企业为核心,推进产业链的延伸和配套,做大做强重点龙头企业,逐步形成有黄石特色的产业集群。
  (二)抓住中部崛起战略机遇,积极承接沿海产业梯度转移,选定一批项目,深入“长三角”、“珠三角”地区,重点做好国内行业前五名龙头企业的引进工作。
  (三)以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为目标,紧盯世界500强和国际知名跨国公司,认真研究其投资领域和对投资环境的要求,争取5年内引进2-3家进入黄石形成新的产业集群。
  (四)认真研究武汉城市圈产业结构和特点,重点围绕80万吨乙烯下游配套、汽车及零部件、机电高新等产业,策划包装一批重点项目,推进黄石与武汉的产业对接。
  (五)以《黄石市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为导向,加大高新技术、商贸物流、重要旅游资源开发、城市基础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各行业、各领域均衡协调发展。
  四、创新招商方式
  市直各主要经济部门要充分发挥招商专班的优势,采取派出小分队、参加大型招商活动、网络招商、以商引商等多种形式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力求灵活有效。
  (一)项目前期洽谈。招商专班负责研究产业政策和企业相关信息,做好项目的选题、论证、包装、推介、洽谈等工作。对有投资意向的,要向投资商优先推介黄金山工业新区,大力引进项目进园落户。对引进的重大项目、世界500强、中国100强项目,实行“一企一策”的优惠待遇。
  (二)项目审批。在项目进入相关审批阶段后,招商专班要根据投资商的要求,做好代办落实工作,积极协调相关专业审批部门,并努力做好相关并联审批的衔接工作。
  (三)项目后期服务。项目落地后,招商专班要加强跟踪,做好项目业主与项目承载地的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项目进度和到资比例。
  五、健全专班工作机制
  (一)建立招商专班报备制。市直各经济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安排懂经济、懂管理、熟悉政策、善于攻关的人才建立相对固定的招商专班。部门招商专班成立后,要将专班成员、招商方案、项目简介、目标客商等情况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实行招商专班动态跟踪督办制度。招商专班接受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和跟踪督办。专班可以根据各自工作性质自行选定相关招商项目,也可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相关项目。招商专班定期向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市招商局在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招商专班跟踪督办的具体工作。
  (三)建立重大项目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重大项目协调制度,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招商专班工作联系会议,研究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对于重点招商项目和重大问题,招商专班可随时提交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方案。
  六、建立经费保障和考核奖励制度
  (一)安排产业定向招商专项工作经费,为招商专班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专班组建阶段,市政府对每个专班安排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具体标准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拨付。
  (二)建立产业定向招商专项奖励制度。对招商引进的重点项目,根据项目产业性质和规模,经核实确认到资后,一次性给予专班30万-500万元的奖励。
  (三)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为招商项目做好报批、核准和协调服务,根据项目的性质和工作的难易程度,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可以安排适当的经费补贴。

附件3:黄石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领导体制和组织协调机制,更好地发挥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传达贯彻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及重大部署,结合黄石实际研究提出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审核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总结部署年度及阶段性工作。
  (三)听取招商引资工作汇报,分析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形势,协调解决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四)审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奖励方案。
  (五)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
  二、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一)会议制度
  1、工作例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授权的副组长召集和主持,市直10个已成立招商专班的经济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听取各工作专班进展情况的汇报,掌握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动态,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有关议题。
  2、专题协调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副组长召集和主持,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研究解决重大项目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季度形势分析会。一般每季度末召开,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和主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各县(市)区(开发区)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听取各县(市)区(开发区)和重要经济部门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汇报,分析全市招商引资形势,商定重大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
  4、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和主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听取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汇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审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奖励方案;总结半年或年度工作,部署安排年度工作任务。
  (二)报告制度
  1、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听取一次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直主要经济部门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确定下年度的目标任务,解决有关问题。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信息,办公室汇总后编制招商引资月度报表,或编发信息、简报,分送给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上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
  3、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商务(招商)局承办,市商务(招商)局应将重要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报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需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招商专班重点招商项目和重大问题需领导小组给予重视的,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副组长汇报。
  4、各县(市)区(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应以书面形式向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三)检查督办制度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不定期组织市政府督办室、市纠风办等部门,对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督促重点项目加快进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区)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重点工作。
  (四)联系制度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的职能,切实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主动解决我市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为我市经济建设多作贡献。
  (五)文件审批制度
  凡以领导小组名义制发的文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拟文,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副组长签发。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发,必要时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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