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绍政办发[2007]161号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保障市区知识青年晚年基本生活,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适当提高绍兴市区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10月1日起,市区知识青年养老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10元调整为350元。
二、本次调整待遇所需经费,在市区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三、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保障市区知识青年晚年基本生活,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适当提高绍兴市区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10月1日起,市区知识青年养老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10元调整为350元。
二、本次调整待遇所需经费,在市区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三、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