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赣发改农经字[2006]1266号
九江、上饶、宜春、景德镇、鹰潭、南昌、吉安、赣州市发改委、农业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关于下达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2006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1819号)精神,现将国家安排我省2006年水生动物防疫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810万元下达你们(具体安排详见附表)。请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管理等工作。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九江、上饶、宜春、景德镇、鹰潭、南昌、吉安、赣州市发改委、农业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关于下达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2006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1819号)精神,现将国家安排我省2006年水生动物防疫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810万元下达你们(具体安排详见附表)。请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管理等工作。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