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皖政办[2007]5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质量兴省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安徽省质量兴省活动实施方案
质量问题是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战略问题,质量水平的高低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科技、教育和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安徽省质量振兴计划》,不断提高我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质量兴省活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以提高质量和产业素质为重点,以强化质量管理、推进科技进步为支撑,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品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不断提升质量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有效性。
二、目标任务
经过努力,到“十一五”末,力争达到以下主要目标:
(一)质量意识和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全面质量管理意识得到普及,先进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得到推广应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质量损失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省辖市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鲜活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优质农产品比重明显上升。
(二)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大中型工程和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试车和验收一次性合格,商品住宅工程合格率达99%以上,政府投资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合格率达95%以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率控制在万分之五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
(三)服务质量明显改进。铁路、交通、民航、邮电、商业、旅游、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服务质量基本达到国际标准,适应国际市场竞争需求,重点服务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四)品牌战略全面实施。品牌经济规模不断壮大,争创中国世界名牌1个,中国名牌产品40个,国家免检产品130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18个, 驰名商标30个,中国名牌农产品20个,中国出口名牌15个。安徽名牌产品900个,安徽省著名商标800个,安徽省名牌农产品400个,安徽出口名牌100个。积极推动建设工程、服务行业开展创优活动。
(五)技术支撑与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建立国家级质检中心10个,省级中心或重点实验室40个,制订、修订地方农业标准500项,建立12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扶持50个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培育50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相关行业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国际与国家标准,清洁生产标准、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环境保护技术和设备标准得到普遍推广,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计量检测体系比较完善,中小型企业计量体系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基本形成社会化的计量校准服务体系。
(六)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严重的区域、市场、产品得到有效整治,基本清除区域性质量问题和规模性造假现象。完善打假责任制、预警监控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和专项检查制度,形成打假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质量兴市(县)活动。
市、县人民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质量工作,以质量振兴为己任,调动和组织各行各业围绕《安徽省质量振兴计划》,积极推进以提高质量、振兴经济、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兴市(县)活动。要把“质量兴市(县)”与落实国家和省对质量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起来,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与实施名牌战略以及打假工作责任制结合起来,推进质量振兴事业全面、协调和健康发展。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县)活动。
(二)全面开展质量兴业活动。
1.工业。积极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走安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发挥比较优势,以提高制造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为核心,加大资源整合和投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升级,培育骨干企业、知名品牌和新的增长点,推动制造业跨越式发展,使制造业成为推动质量兴省的重要力量。加强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汽车、家电、工程机械、煤化工、冶金、水泥、建筑业等重点行业质量管理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或领先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清洁生产,确保安全生产,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水平,降低能源消耗。
2.农业。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建立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大力开展农业标准推广普及与实施应用,把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坚持市场导向,加快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开展放心农资活动,加快农业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从农田到市场全程的监管能力。全省主要“菜篮子”、“米袋子”产品产地环境基本实现无害化,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
3.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规范提升传统服务业,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合理的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促进服务业拓宽领域、增强功能、优化结构。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对暂不能实行标准化的服务行业,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提高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积极推进质量兴企活动。
1.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具有竞争力、高于国家现行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凡生产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产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重点企业要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的企业标准体系,加大对检测工作经费的投入,完善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以质量管理小组和质量信得过班组为代表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继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大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大型工业企业和出口创汇企业全部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中型企业80%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一批小型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2.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支持重点企业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围绕提升技术水平、改善品种、保护环境、保障安全、降低消耗、综合利用等,对传统产业实施改造提高。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以企业为主体,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强研发能力建设,坚持开放式创新,加速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加强规划引导,严格市场准入,抑制低水平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
3.争创名牌产品。引导和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形成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在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注重品牌等无形资产的运营,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集中,使名牌产品的带动力明显提升。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市场规则,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1.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质量信用制度,加强信用监管,实施市场主体质量信用监督和质量失信惩戒制度,建立产品质量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缺陷商品召回制度、质量保险制度和商品市场质量管理机制、问题商品追溯机制和商品消费预警与维权机制,严格商品经销者进货检查验收和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化的商品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和现代化商品质量监控网络。对产品直接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或存在致命缺陷的生产企业,实行市场退出机制。
2.健全工程项目和设备监理制度。在建筑、水利、道路、桥梁等工程项目建设中,普遍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对限额以上建设项目中的成套设备推广设备监理制度。
3.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服务质量的各项标准和规范,健全服务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客户满意度。积极开展窗口单位达标、创优、服务竞赛等活动,加大服务消费维权力度,促进服务质量提升。
4.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投入力度,逐步建立以国家和省级检测中心为龙头、市级实验室为骨干、县级检测力量为基础的服务网络,为安徽产业结构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充分发挥质量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各类社会团体对质量工作的推动和监督作用,加强对中介组织的管理,规范中介组织行为,不断增强服务功能。
5.强化安全监管。突出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建筑工程安全、旅游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对旅游交通、大型游乐设施、重大聚集性活动、重大危险源、重点场所、重大事故隐患和各种突发事件的安全监控和安全保护措施的管理,健全安全监察制度,加强安全监管组织网络建设,提高安全监察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深入开展打假治劣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1.全面推进辖区打假工作责任制。落实打假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结合区域打假工作实际,建立以县(区)为重点,区域划分合理,责任分工明确,上下齐抓共管、严格奖惩兑现的辖区打假责任体系,确保不出现区域性造假现象。
2.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犯罪活动。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日用消费品、农资、汽车及零部件、成品油、钢材、装潢装饰材料等重要物资的检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优化市场经济秩序。
3.建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建立以打假责任制、预警监控机制、快速反应机制、质量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为主要内容,专项行动与日常打假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重点整治与综合管理相结合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使质量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明显遏制。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建立健全质量奖励制度,对质量管理成效显著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鼓励企业改进质量、优化管理、提升价值,走卓越绩效之路。将开展质量兴省活动必需的经费纳入省质监局部门预算统筹考虑,各市可视财力状况对本地开展质量活动予以必要的支持。
(四)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质量兴省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卫生厅、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负责质量兴省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结合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集中对质量兴省活动进行广泛动员和宣传, 普及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知识,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入到质量兴省活动中来。
五、实施步骤
质量兴省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07年8月―2007年12月)。开展质量兴省宣传工作,营造氛围,全面启动质量兴省工作。初步建立质量兴省工作机制和目标考核体系。
(二)实施阶段(2008年1月―2009年12月)。企业普遍树立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全面提高。各地、各部门对质量兴市(县)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报告实施进展情况。省质量兴省活动领导小组对各有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省质量兴省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阶段性考核验收工作,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并提出新的工作目标和措施。省政府将对在质量兴省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于2007年11月1日前报省质量兴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