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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同意甬金高速公路班溪收费站更名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16 生效日期: 2006-11-16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交通厅
发布文号: 浙交复[2006]279号

宁波市交通局:
  你局《转报关于要求更改甬金高速公路奉化溪口和班溪收费站名称的请示》(甬交建〔2006〕372号)及补充意见悉。为方便群众出行,经研究,同意将甬金高速公路班溪收费站更名为甬金高速公路奉化溪口西收费站。相关指路标志请督促业主按照国家标准抓紧调整。
此复。

二00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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