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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申报2007年度农业发展扶持项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21 生效日期: 2006-12-31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杭农发办[2006]15号

各区、县(市)农办(农业局、农发局、经发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步伐,提升我市农业整体素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杭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及《杭州市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公开申报2007年度杭州市农业发展基金扶持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我市都市农业发展方向,有利于增强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在当地推广示范潜力大,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当地农民带动力强,有利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申报项目区位和产业优势明显,产品市场适销对路,发展潜力大。通过示范推广,对当地优化产品品质、提高科技含量、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3、项目实施单位有一定的基础设施和实施能力,技术力量强,自筹资金有保障。
  二、申报范围
  详见《农业发展扶持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对象:杭州市辖区内的涉农单位,非辖区内的单位必须与辖区内的涉农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联合申报。所申报项目必须在杭州市辖区内实施。
  2、申报方式:采取公开申报方式。项目可由一个单位单独申报,也可由几个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确定一个牵头单位。
  3、申报资料:项目申报单位需填报《杭州市农业发展基金扶持项目公开申报书》(附件2)。申报目书内必须如实填写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实施规模、地点,实施年限、进度和目标,技术指标,经济评价,资金预算,项目参与人基本情况等(申报书可在杭州龙网上下载,网址www.hzagro.com)。
  4、材料报送:项目申报书一式八份(附电子文档一份)。市级有关单位申报的项目需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各区、县(市)申报的项目需经当地农办审核盖章后报送杭州市农业发展基金办公室(环城北路318号市农办内);邮政编码:310026;联系电话:85252116;85252145。
  5、申报日期: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

杭州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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