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01 生效日期: 2006-12-01
发布部门: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沈政办发[2006]5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9号)及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工作的意见》(沈政发〔2006〕24号)精神,推进《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实施,现将《〈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落实工作。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任务分解方案

  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指导全市人民的共同行动纲领。如期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对于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加快建设东北地区中心城市、经济总量力争进入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集团”三大目标至关重要。为推进《规划纲要》的实施,现提出方案如下:
  一、《规划纲要》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的原则
  (一)突出《规划纲要》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紧紧围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要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舍弃《规划纲要》的一般目标任务。
  (二)强调政府履行的职责。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规划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和涉及公共利益领域的职责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主要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的领域,不作目标和任务的分解。
  (三)明确实施《规划纲要》的责任主体。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重点明确耕地保有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量减少等约束性指标及有关重点工作任务的责任主体。
  二、《规划纲要》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
  按照上述原则,明确《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重点发展空间、重点任务和重大改革的责任分工。
  (一)约束性指标的责任分工。
  《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应进一步明确其责任部门。
  1.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源消耗“十一五”期间降低20%,年均降低4%。(由市经委负责,市发改委、农委、建委、交通局、商业局配合)。
  2.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低于35立方米,工业万元产值耗水量年均递减14%。(由市经委、建委、水利局、节水办负责)。
  3.耕地保有量控制在68.2万公顷。(由市规划国土局、农委负责)。
  4.工业和生活污水年排放量控制在9.45亿吨以内。(由市环保局、建委、城建局、经委负责)。
  5.森林覆盖率到2010年达到36%以上。(由市林业局负责)。
  6.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100%。(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90%以上。(由市卫生局负责)。
  (二)重点发展空间的责任分工。
  1.沈西工业走廊。建设以装备制造业为核心的重化工业产业带,形成45公里长的产业开发大道。一是加快建成铁西先进装备制造核心区,集中壮大数控机床、通用机械、重矿机械、输变电等装备业,加快培育核电和风电、燃气轮机动力、仪器仪表等装备业,建设国内领先的模具制造中心、铸锻工业特色园区。二是建设沈西化学工业区,初步形成化工原料、精细化工和橡胶制品产业集群。(由铁西区、于洪区、辽中县政府和细河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2.大浑南地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新城区。优先发展软件、芯片、通信网络等IT产业,加快开发高性能移动通信终端、多媒体移动终端、数字娱乐软件等高技术产品,建成高新技术产业研制出口基地。开发C系列支线客机、轻型公务机,研制民用、通用飞机发动机,建设我国主要的民用航空整机制造及维修产业基地。(由浑南新区管委会牵头,东陵区、苏家屯区政府和市信息产业局配合)。统筹规划建设新城区,加快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国际会展中心、艺术中心等标志性、功能性重大项目建设,使大浑南地区成为现代化的文体中心、会展中心。(由市建委牵头,浑南新区管委会配合)。
  3.沈北地区。建设以农产品和食品加工业为主的国家级农产品加工基地及沈阳北部生态新城区。建成东西33公里开发大道,集中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食品饮料等产业,开发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形成拉动全市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隆起带,并逐步向法库、康平延伸,成为东北农业科技成果研发中心、现代农产品物流中心。(由沈北新区政府牵头,市农委、中小企业局配合)。
  4.东部现代旅游休闲度假区。建设东北地区风景旅游度假胜地。重点推进大型游乐场、雕塑园、建筑博览园等旅游度假设施建设,拓展冰雪大世界功能,开发秀湖水上游乐项目,完成区域内浑河河道及滩地改造,形成沈棋路旅游观光带、浑河滨水休闲景观带、世博园特色景区、棋盘山休闲度假景区、森林公园景区“两带三区”的空间形态和布局结构。(由棋盘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5.南北“金廊”和东西“银带”。建设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和大都市形象展示区。在“一轴、四区、九节点”的核心区内建成一批功能性、标志性建筑,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集团)来沈设立地区总部及研发、营销等中心,建设东北地区总部集聚地。(由市商业局牵头,有关区政府配合)。
  深度开发东西“银带”,建成国内最长的水岸生态景观区。开发东部智慧城、城市新都心等五大功能分区,综合利用浑河滩地资源,建设一批体育公园和休闲广场。(由市建委牵头,有关区政府配合)。
  6.推进辽宁中部城市群(沈阳经济区)建设。加强城际交通、通信、能源、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文化、旅游、信息等资源及优势产业的有效对接和整合。建立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协调运作机制,推进人才、资金等各类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三)重点任务的责任分工。
  《规划纲要》提出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是实施《规划纲要》的重要支撑,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结合工作任务和职能分工,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1.新农村建设。“三环”以内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全部实现城市化。(由市农委、建委牵头,市发改委、规划国土局、林业局、民政局和相关区、县(市)政府配合)。
  4个郊区50%、4个县(市)30%的村镇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实现村村通客车,完成全市城乡有线电视网络联并网任务,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由市农委牵头,有关区、县(市)政府和市建委、财政局、交通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广电局配合)。
  2.工业倍增计划。集中推进“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每年开发建设800个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由市经委牵头,有关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培育壮大一批超百亿元企业。做大做强机床、沈鼓、沈化、东药、特变电工、远大铝业等大型企业集团,建成世界最大的机床研制基地,具有国际水准的通用机械研制基地和国际先进的输变电产业基地;大力发展乘用车、商务车、专用车三大整车系列及零部件产业。(由市经委负责)。
  ――引进培育一批超百亿元企业。以沈西化学工业区、铁西先进装备制造核心区、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新加坡工业园、台湾工业园等为载体,引进韩日和欧美大企业、大财团、企业总部和研发中心,带动一批配套企业来沈投资建厂;引进国际知名企业,大力发展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由市经委、科技局、外经贸局牵头,铁西区、沈北新区政府和浑南新区、细河经济区管委会及市经委、信息产业局配合)。
  ――引进建设一批超百亿元产业集群。通过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在有条件的区、县(市)和开发区,培育、壮大一批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有关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区配合)。
  3.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地铁一、二号线,2010年正式投入运营,开工建设地铁三、四号线,初步形成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结构。(由市地铁建设指挥部负责)。
  建成沈康、沈彰等5条高速公路和京哈、昌法等10条干线、支线公路。(由市交通局负责)。
  新建6座跨浑河大桥和2条隧道以及新南三环高速公路,配套新建北部、西部跨线立交桥。外迁苏抚铁路和沈阳站货场及企业货运专线,建成沈阳铁路枢纽东环线和沈吉线(沈阳段)复线工程,形成“外货内客”的环状枢纽新格局。扩建桃仙国际机场航站楼,逐步形成2000万人次的旅客吞吐能力。(由市建委牵头,市规划国土局、交通局配合)。
  4.能源建设。合理开发利用煤炭和地热资源,引进天然气、煤层气等高效能源,新增日供气量166万立方米;加强集中供热的热源建设与管理,集中供热率达到95%以上;加快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建设,新建康平坑口电厂等一批重点能源项目,新增电力装机容量3500兆瓦。(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建委、经委、康平县政府和市煤气总公司配合)。
  5.节能降耗。大力推进重点耗能行业和耗能企业节能以及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低于0.696吨标煤,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率分别达到65%和50%。(由市经委牵头,市建委、农委、交通局、商业局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推进雨污分流,在用水量较大的地区和单位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城市中水回用率达到30%以上。(由市建委牵头,市规划国土局、水利局、城建局、环保局配合)。
  6.循环经济。以装备制造、医药化工、汽车制造等产业和耗能大户为重点,培育和建设循环经济型企业。以铁西新区、浑南新区、辉山农业高新区和苏家屯区为重点,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新建工业园区要按照生态园区标准进行整体规划,杜绝资源消耗大、污染重的项目进入园区。(由市经委牵头,市环保局及有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7.生态保护。构建“一山、一带、两环、六楔”的绿化体系,推进东部森林生态圈和三北防护林建设,全面完成康蒙阻沙带工程,实施西北防风固沙生态林建设,有效遏制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退化土地恢复率达到90%以上。(由市林业局牵头,市建委、水利局配合)。
  构建“一轴、两环、四城、九湖”的生态水系,恢复和保护卧龙湖等湿地生态功能。全面实施浑河生态旅游景观建设,推进细河等支流和环城水系的综合整治。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系统,有效消除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危害。治理城市噪声,创造安静、舒适的宜居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实施城市大气改善工程,加大燃煤、粉尘及汽车尾气污染的治理力度,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全部实行燃气化。(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建委、水利局配合)。
  8.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在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新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90家。围绕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十大重点领域,鼓励优先发展软件、生物医药等35项高新技术。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加强以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为中心的集成创新。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3500亿元。选择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领域的60项重大关键技术,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全面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发展创业风险投资,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全社会研究与开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以上,每百万人发明专利达到100件。(由市科技局牵头,市经委、信息产业局配合)。
  推进品牌和标准化战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经委配合)。
  9.发展教育。建成100所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基本实现“一乡一校”,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普九”任务。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逐步普及农村学前教育。各区、县(市)集中办好一所省级示范高中,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重点建成6所万人以上规模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形成技能型人才培养和输出基地。(由市教育局负责,市发改委、财政局、劳动局配合)。
  10.公共服务。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每年实现就业再就业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实现“五险合一”,努力达到各种保险的全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100%。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由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局负责)。
  切实做好扶贫帮困工作。构筑以政府救济为主导,以社会互助为补充,多层次、广覆盖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推进政府补贴房和廉租房建设,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健全社会捐赠制度,开展群众互助活动,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帮助低收入群众解决住房、医疗、采暖和子女就学等实际困难。(由市民政局、房产局、卫生局、教育局、残联负责)。
  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益文化事业投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精品工程,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由市文化局负责)。
  加强城乡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构建城市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两级格局。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由市卫生局负责)。
  稳定低生育水平,改善人口结构,提升人口素质,户籍总人口达到730万人。(由市计生委负责)。
  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强城乡体育设施建设,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做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足球比赛沈阳赛区的各项工作。(由市体育局负责)。
  深入推进平安沈阳建设。构建综合协调和指挥调度、社会面巡逻控制、社会治安防范、打击犯罪和治安管理体系,加快进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市行列。(由市公安局负责)。
  重点实施应急救援中心、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等工程,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安全教育、安全保障、安全技术体系,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开展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专项治理行动,防止和杜绝重特大灾害事故的发生。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突发事件、自然灾害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应对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市安监局、卫生局、交通局、地震局、建委、规划国土局、人防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商业局、质监局、动监局配合)。
  (四)重点改革任务的责任分工。
  1.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2006年全面完成24户国有重点企业整体合资和股份制改造,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大企业集团。积极稳妥地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深化公用事业改革,放开城镇公用事业产权市场、经营市场和作业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垄断,加快市场化进程。完善、创新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确立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新体制。(由市国资委负责)。
  2.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取消各种不合理限制,为各种经济成分创造平等竞争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由市中小企业局、工商局负责)。
  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和股份制改造,参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进入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市政府金融办配合)。
  3.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规范行政行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的职能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上来。明晰政府不同部门的职能边界,精简合并职能交叉重复的部门,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由市编委办负责)。
  适时调整行政区划,解决中心城区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理顺市区与开发区的关系,改变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继续加强以要素市场为重点的市场体系建设。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逐步形成功能完备、行为规范、责任明确的社会中介机构体系。(由市政府研究室牵头,市发改委、规划国土局、民政局配合)。
  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信用为主导、企业和个人信用为基础、覆盖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的信用体系。(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分解落实。各部门要按照上述分工,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配套措施,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各项任务。各区、县(市)、开发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在制定的工作计划中,将“十一五”时期耕地保有量指标、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等约束性及重点指导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行业和重点企业,并纳入年度发展计划。
  (二)通力合作、相互支持。落实《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涉及多个部门和地区。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落实《规划纲要》确定的工作任务,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落实工作。
  (三)加强《规划纲要》的跟踪分析。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每年要对《规划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分析,查找差距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确保《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各相关地区和部门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送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汇总后报市政府。
  (四)适时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在《规划纲要》实施的中期阶段,市发改委要适时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经中期评估需要修订《规划纲要》时,市发改委要提出《规划纲要》修订方案,由市政府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五)切实做好约束性指标调控。一是做好任务分解。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在贯彻国发〔2006〕29号文件的基础上,要按照《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目标,对本地区、本领域的耕地保有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及主要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量等约束性指标实施总量控制,各部门每年提出当年指标控制计划,并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二是建立约束性指标的公报制度。改进现行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的数据审核,确保统计指标的可靠性。定期公布全市耕地保有量情况、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量以及其他主要约束性指标的统计数据,为改善以规划为主要载体的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三是建立约束性指标考核制度。将上述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地区、各经济部门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将耕地保有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量等指标纳入对有关地区领导干部、重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业绩考核内容。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