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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纠正公共场所外文错误标识”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7-04 生效日期: 2007-07-04
发布部门: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秦政办[2007]1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秦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纠正公共场所外文错误标识”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〇七年七月四日

秦皇岛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纠正公共场所外文错误标识”活动的实施方案

    2008年北京奥运会足球分赛将在我市举行。为规范公共场所外文标识,充分展示城市文明形象,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合作与交流,秦皇岛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拟在全市开展“纠正公共场所外文错误标识”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07年7月10日至2007年10月31日。
    二、活动安排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7月31日)
    各有关单位对责任范围内的外文标识牌和外文介绍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错误自行予以更正。需要帮助,可与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联系。市外侨办将提供免费翻译服务。
    2、媒体监督阶段 (8月1日—8月31日)
    在秦皇岛日报、晚报发布消息,公开向市民、在我市工作学习的国内外人士、来我市旅游的国内外游客有奖征集外文错误标识和改正方案,随纠随改。报社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3、检查纠正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秦皇岛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秦皇岛市报社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范围内重要场所的外文标识进行一次排查,发现错误,新闻媒体曝光,并责成相关部门限期改正。
    三、报送方式和奖励
    报送者可采用照片、数码照片或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外文标识错误出现的地点、错误及更正方法、报送者姓名及地址等相关信息报送秦皇岛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或秦皇岛市报社。联系方式:3652311(市外侨办)3061730(市报社)
    Email:waiwenjiucuo@yahoo.com.cn
    秦皇岛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核实报送的内容,对纠错正确者,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每条20-30元人民币的奖励。对具有重要贡献的可给予高额奖励并给予登报表扬。奖金由市财政拨付的专项经费支付。
    四、活动的组织:
    本次活动由秦皇岛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和秦皇岛市报社共同负责,为保证此次活动顺利进行,成立“纠正公共场所外文错误标识”活动小组,并邀请6名外籍专家参与核实和评审工作。
    组  长:张国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
    副组长:刘鉴新     市外侨办副主任  
            康松乔     市报社副主编      
    成  员:刘文阁   鄢  玲   李瑞生  陆  栩  董红媛
    栾景丽   李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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