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03年浙江农业博览会和上海(浙江)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10 生效日期: 2003-06-10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浙政办发[2003]2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宣传近年来我省发展效益农业所取得的成就,展示名特优新农产品,加快农业接轨上海,进一步开拓市场,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竞争力,省政府决定今年下半年举办2003年浙江农业博览会和上海浙江)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3年浙江农业博览会 
  2003年浙江农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农博会)于11月28日至12月2日在杭州举办。 
  (一)主题和内容。 
  本次农博会的主题是:绿色农业——优质、安全、生态、产业竞争力。农博会内容主要包括展览、展销、招商、评奖、论坛五个方面: 
  1.展览。用图片、文字、实物、模型等,展现我省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展览设综合区、地方区和科研院校区。综合区由组委会办公室会同省级农业产业协会统一设计布展,主要体现近年来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成就。地方区由各市组织设计布展,主要体现地方特色和区域特色,展示各类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开展贸易洽谈和产品推介。科研院校区由科研院校组织设计布展,主要体现科研、教育单位在我省科教兴农过程中的功能和作用,展示科研教育成果,开展科技合作洽谈,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2.展销。展销由各展团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参展,设农产品区、畜产品区、水产品区、花卉区、竹木产品区、农机设备区和其他产品区。 
  3.招商。由各市展团围绕区域特色和产业特色,推出一批农业招商项目(包括农业开发项目、农产品购销合作项目和良种、技术、人才、资金等引进项目),组织招商洽谈,举行合作协议、意向书签字仪式。 
  4.评奖。由各展团推荐,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在参展的农产品中评定一批优质农产品。奖项分为金奖、银奖和优质奖。 
  5.论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举办“城市农业发展研讨会”、“超市企业与产业协会负责人恳谈会”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专题讲座”。各展团可以组织相应的专业论坛。 
  (二)参展单位及规模。 
  以各市政府组团为主,各有关厅局、省级农业产业协会、有关科研院校等分别组织参加。 
  本次农博会展馆设在浙江农业展览馆(杭州和平国际会展中心),展出规模18000平方米,约1000个展位。 
  (三)展销费用。 
  布展、运输、食宿等费用由各展团自行解决;展位费全免。 
  农博会期间,参展农产品及运输可享受浙政办发[2001]36号文件的有关优惠政策。 
  (四)组织领导。 
  本次农博会由省政府主办,省农业厅承办,省级各农业产业协会协办。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2003年浙江农业博览会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各市也要建立相应的筹备工作机构。 
  二、上海浙江)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 
  上海浙江)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以下简称展销会)于12月下旬在上海举办。 
  (一)主题和内容。 
  本次展销会的主题是:绿色浙江农业——安全、优质、营养。展销会突出展示展销功能,按产业分区,市场化运作,由省级各农业产业协会分别组织本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参展。各展区结合展销,用文字、图片等形式简要展现我省各产业的发展成果,并开展相关的产品推介、贸易洽谈和新闻发布等活动。 
  (二)参展单位及规模。 
  各市政府支持,由省级各农业产业协会组织各地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参展。各市不再单独组团。展出规模为300个展位左右。 
  (三)展销费用。 
  各参展单位的布展、运输、食宿等费用自行解决;展位费由参展单位承担一部分。 
  参展农产品及运输在省内可享受浙政办发[2001]36号文件的有关优惠政策。 
  (四)组织领导。 
  与农博会相互衔接,一起部署落实,统一指挥协调。 
  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细致、扎实的工作态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齐心协力,确保农博会和展销会的顺利举行。 
  附件:2003年浙江农业博览会组织委员会名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六月十日 
   
 
2003年浙江农业博览会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任:章猛进(常务副省长) 
  副主任:王良仟(省委副秘书长、省农办主任) 
  叶鸿达(省政府副秘书长) 
  程渭山(省农业厅厅长) 
  委员:陈铁雄(省林业局局长) 
  余匡军(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沈云飞(省粮食局副局长) 
  冯泉林(省供销社副主任) 
  赵利民(省农业厅副厅长) 
  李卫宁(省计委副主任) 
  徐林(省经贸委副主任) 
  沈继宁(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黄子钧(省公安厅副厅长) 
  吴干冰(省工商局副局长) 
  邱飞章(省科技厅副厅长) 
  邬建荣(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周坤(省卫生厅副厅长) 
  陈华珊(省台办副主任) 
  方士荣(省侨办副主任) 
  俞雪忠(省友协副会长) 
  铁建设(省贸促会副会长) 
  孟智启(省农科院副院长) 
  杨亚军(省茶科院院长) 
  周晓震(中国水稻所党委书记、副所长) 
  程家安(浙江大学副校长) 
  孙景森(杭州市政府副市长) 
  郭正伟(宁波市委常委) 
  冯志礼(温州市政府副市长) 
  唐根耀(湖州市政府副市长) 
  沈雪康(嘉兴市政府副市长) 
  范雪坎(绍兴市政府副市长) 
  程子林(金华市政府副市长) 
  雷长林(衢州市政府副市长) 
  虞洁夫(舟山市政府副市长) 
  胡斯球(台州市政府副市长) 
  肖建中(丽水市政府副市长) 
  赵利民兼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