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调整海口市琼山区自来水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26 生效日期: 2006-12-26
发布部门: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
发布文号: 琼发改价格[2006]1763号

海口市物价局:
  报来《海口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海口市琼山自来水总公司自来水价格的请示》(市价字[2006]151号)收悉。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实施意见》(琼府[2006]61号)精神,为合理保护和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保护生态环境,经研究,现就海口市琼山区自来水总公司自来水价格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自来水价格的调价方案,即海口市琼山自来水总公司供水辖区内自来水价格每吨调整为:生活用水由原来1.20元提高到1.55元,可分步到位,工业用水由原来1.25元提高到1.60元,行政事业用水由原来1.25元提高到1.60元(其中:园林绿化、环卫用水由原来0.90元提高到1.25元),经营服务用水由原来2.25元提高到2.60元,特种行业用水由原来2.50元提高到3.75元。
  二、以上价格的具体执行时间,由你局择机出台。

2006年12月26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