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市政办发[2006]280号
推行网上审批是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透明度,加强行政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全市网上审批平台已建成即将投入使用,根据市政办发〔2006〕250号文件要求,2007年1月1日起在部分市级机关运行网上审批业务,审批部门及审批项目见附件,其他部门的网上审批将逐步开展。
为了使网上审批能够规范运行,现将《西安市网上审批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印发,请遵照实施。
2006年12月30日
西安市网上审批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
一、总则
(一)为加强西安市网上审批平台(以下简称审批平台)的管理,保障审批平台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许可、公共管理职能的机构所进行的网上审批工作。
(三)我市网上审批平台是以网络为基础,以具有行政许可、公共管理、监管职能的单位为成员,以审批业务和政府监管为重点,以审批服务为核心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
(四)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梳理好业务需求,规范审批流程,确定制式审批表格。市电子政务网络中心负责提供审批平台的技术规范。已建有业务审批系统的单位要向审批平台开放数据接口,提供本系统的有关技术规范,做好系统衔接、数据交换工作。
(五)在审批平台推广应用中,各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网络安全管理和效能监察的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本暂行规定使用审批平台。
二、运行管理
(六)审批平台的运行实行分级管理和维护。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网上行政审批平台的管理机构,负责系统建设、组织管理和推广应用;市电子政务网络中心负责系统运行维护、技术培训和技术保障工作;市监察局负责系统运行的监督监察工作;审批平台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七)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八)做好网上申请的办理工作, 及时受理用户注册及网上申请、网上咨询、网上预约,时限为5个工作日。是否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在网上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和办理过程中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的,要及时通过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形式反馈申请人。
各单位使用审批平台进行行政许可时,许可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及其它法律、法规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审理期间需要进行延期等处理的,要在网上记录原因,以方便用户查询和网上监督。
(九)直接到部门进行办理和借助部门业务系统进行办理的事项,应提供上网手段或代替企业将申请登记到网上,录入系统的审批信息要准确、完整。业务办理过程中的阶段性意见和办理结果必须上网公布。
(十)事项办理状态和结果,包括不予行政许可和准予行政许可等,应及时反馈到审批平台上,并将所发放的证照或批文的可公开内容予以公开。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也应及时在网上更新。
(十一)审批平台各使用单位应明确业务负责人、系统管理员和操作使用员,相关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技术培训,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使用。
(十二)网上办理情况,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管理效果评估的重要内容列入单位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人员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
(十三)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监察局通过网上行政审批监控平台发出警示、整改通知或通报批评。
1.不按规定时限办理审批业务的;
2.非法、越权操作,造成数据遗失,贻误工作的;
3.擅自改动既定程序,造成损失的;
4.不按规定通过系统受理业务、咨询、预约和告知事项的;
5.在审批平台建设过程中,不积极配合或设置人为障碍,造成工程延误的;
6.其他违反规定,影响行政效率和政府形象行为的。
三、安全保障
(十四)市电子政务网络中心要建立应急处理和灾难恢复机制,以及数据备份制度,制定事故应急响应和支援处理措施,以及数据灾难恢复预案。
(十五)逐步建立网上审批公务人员CA认证体系,实行一人一证的身份管理,确保审批办理的安全。
(十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审批平台从事下列活动:
1.制作、复制、传播非法信息;
2.非法入侵审批平台,窃取信息;
3.违反规定,擅自对审批平台中数据和应有程序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复制等;
4.未经授权查阅他人工作信息;
5.冒用他人名义进行审批操作和发送消息;
6.故意干扰审批平台畅通;
7.从事其他危害审批平台安全的活动。
(十七)本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第一批网上审批涉及单位和项目
市建委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
市规划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选址、定点)
市外经局 外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
市国土局 西安市国有土地建设用地申请
市房管局 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
市地震局 地震安全性评价登记
市文物局 文物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申请
市公安局 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
市水务局 取水许可申请、预申请审批程序
市环保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
市发改委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市市政管委会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施工许可证申请
市气象局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市人防办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人民防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