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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榆树市等县市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和宋相池等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大户”表彰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31 生效日期: 2006-12-31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吉政函[2006]18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6年,在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指引下,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加快农村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涌现出一批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为实现全省粮食生产持续增长,粮食总产再创历史新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农业部表彰了14个“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标兵”、200个“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和“200个粮食生产大户”。其中,我省榆树市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标兵”称号;榆树市、农安县、公主岭市、梨树县、扶余县、前郭县、德惠市、九台市、舒兰市、长岭县、伊通县、乾安县、双辽市等13个县(市)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称号;前郭县平凤乡宋相池、榆树市先锋乡任旭东、石权、九台市西营城乡李雨田、九台市龙嘉乡姜润钟、公主岭市黑林子镇闫勇、九台市城子街乡范宝山、舒兰市铁东乡李忠培、德惠市菜园子乡张福波、乾安县严字乡于湘、舒兰市水曲柳镇杨玉春、梨树县沈洋乡刘志谦、梅河口市小杨乡刘德库等13位农民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大户”称号。
  希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粮食生产先进县和生产大户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全省粮食生产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各级政府要大力宣传和学习先进典型的事迹,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弘扬服务三农、开拓创新的精神,增强抓好粮食生产的责任意识,创造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吉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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