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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商务之窗2006年工作总结和2007年管理维护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08 生效日期: 2007-01-08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发布文号: 桂商技发[2007]1号

2006年,在全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广西商务之窗”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2006年广西商务之窗网站群访问总量达1861万次,全年共发布信息7392条(详见附件3、4),在商务部组织的全国省级地方商务之窗网站绩效评比中排名中游。为做好2007年广西地方商务之窗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商务之窗2006年工作总结和2007年管理维护工作的通知》(商信字〔2006〕49号)转发给你们,有关要求一并通知如下:
  一、做好2006年地方商务之窗工作总结
  请各市商务局从制度建设、人员培训、信息采编发布、网站宣传、减少空站空栏等方面对2006年各市地方商务之窗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提出2007年工作思路。
  二、制定2007年地方商务之窗的工作保障方案
  各市商务局应按商务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2007年地方商务之窗网站的工作保障方案,网站管理要落实三定:定管理维护人员,定管理制度,定奖罚措施。进一步明确要求、落实任务、进行目标管理,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减少空站空栏,提高上网信息质量和网站综合服务水平。
  三、认真受理提醒单并及时改进
  2007年,商务部和我厅将对信息更新不及时的地方商务之窗站点进行更新提醒,各市商务局要认真受理商务部和我厅发出的网站内容更新提醒单(格式见附件2)并认真改进工作,及时更新网站栏目信息。
  各市“地方商务之窗”工作2006年总结材料和2007年网站工作保障方案,请于2007年1月15前报我厅。联系人:科技信息处 刘励勤、雷巧冰,电话:0771-5304648,2109432,传真:5312829,邮箱:gxzc@163.com。

二00七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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