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汉政办发[200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保护知识产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意见》(陕政办发〔2006〕59号),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方针,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夯实基础工作,抓住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加强部门协调,落实责任,加大行政和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为鼓励自主创新、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保护合法经营活动,营造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政府统一领导与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提高执法水平与执法效能相结合,严格责任与强化协作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使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明显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更加密切,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得到遏制,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造、管理、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公众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得到明显提高,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四、工作任务与重点
(一)工商部门要组织开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非法印刷、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商标的监管力度,以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三农”问题、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等大案要案为查处重点,继续落实商品质量关口前移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格市场开办者的责任,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特别严厉打击保健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等方面的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宣传未经核准的功能以及利用互联网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加大对侵权行为突出的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市场主办者的管理责任,对长期销售假冒侵权商品且整治不力的商品交易市场,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取缔。
(二)文化版权部门要开展打击非法出版、盗版、印刷、复制、发行等涉及著作权方面的专项行动,重点开展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版行为。要坚决取缔盗版光盘生产线,打击盗版书刊、教材教辅以及网络侵权盗版等行为,继续推进正版软件的使用。文化部门要严格规范各类演艺及营业性娱乐场所合法使用具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
(三)专利管理部门要以食品药品、农业、高新技术领域和市政府优先发展扶持的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及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示范项目为重点,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力度,加大专利侵权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专利诈骗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假借国家部门、全国性组织或国际组织的名义从事专利评奖、专利转让,从中收取费用的专利诈骗活动。
(四)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管理。凡在我市举办的各类展会,在展会举办期间,要组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小组进驻展会,设立“知识产权咨询投诉台”,受理与会人员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和专利违法案件的投诉,解答各类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防止参展单位展示、销售侵权产品,防止境外不法组织和个人通过展会组织造假和出口;严厉打击冒充政府部门、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及其他合法组织,欺骗群众,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五)农业和林业主管部门要着力加强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方特色产业及产品的保护。要围绕“猪、药、茶、菜”等主要特色支柱产业发展,加强原产地地理标志、本地农副产品加工新技术、药用资源、涉药技术和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商标注册、申请专利、商业秘密等方式,进行及时有效的保护,防止保护不力技术流失,造成巨大损失;要切实加强对动植物新品种的监管与保护,维护有关权利人的切身利益。实施名牌战略,积极帮助和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争创陕西名牌和中国名牌,扶持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牌产品。
(六)建立汉中市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利用现有的机构和人员,建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市工商局设立商标广告侵权举报投诉中心(电话:2180522);市文化局设立著作权侵权投诉举报中心(电话:12318);市科技局设立专利侵权投诉举报中心(电话:2514448),通过对案件的受理、转交办理、跟踪监督、办结反馈、情况汇总等工作机制,强化案件督办。
五、保障措施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的指导帮助下,由市科技局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格局。
(一)成立汉中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科技局、市文化文物局、市工商局、市技术监督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由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并及时通报交流本部门、本地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上反映,及时解决。
(二)突出重点,齐抓共管,建立高效执法协调机制。要加强知识产权系统执法能力建设,完善跨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检查和监督,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形成打击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强大合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工商、文化文物、食品药品监管、科技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统一协调、信息互通、分工负责、联合行动的协调机制,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部门要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机制,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发改委、财政部门要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广泛宣传和深度报道,注重向国内外宣传介绍我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和成效。
(三)加强知识产权基层执法队伍建设。要不断充实文化、版权、专利等部门及司法机关的基层力量,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做到执法能力与承担任务相适应。同时大力推进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和政策研究。实施保护知识产权培训工程,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企业和科研院所等专业人员的培训,每年举办至少两期培训班;结合“五五”普法计划的实施,推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和完善我市知识产权专家决策咨询系统和保护知识产权研究基地。
(五)加强舆论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及互联网站上开辟专栏、专版、专题,大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范围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要以“科技之春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及“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专题宣传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声势浩大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在全市掀起知识产权宣传的高潮;要把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教育纳入“五五”普法内容,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社区、进厂矿、进学校等活动。对重大案件,公安、司法等部门要提前介入,集中精力严肃查办,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
(六)加强指导,督促检查。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是一项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重要工作。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地区和部门给予表扬;对工作松懈、进展缓慢的部门和地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工商、文化、技术监督、科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作用,开展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市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各部门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