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和撤销部分省级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和联席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2-01 生效日期: 2007-02-01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琼府办[2007]1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调整和撤销部分省级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和联席会议。现将调整和撤销的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整情况
  由代省长罗保铭兼任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省旅游发展促进委员会主任、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省处置地方金融风险领导小组组长、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省加快中部地区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省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主任、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海南省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海南东环城际快速铁路建设联合领导小组组长、省清理拖欠建设领域工程工作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
  省委书记卫留成不再兼任以上职务。
  二、撤销情况
  撤销海南炼油项目协调小组。

二○○七年二月一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8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