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 为加快城市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我市拟对农林街棚户区进行建设性改造。该棚户区改造项目共占地25公顷,其中:23公顷为国有建设用地(2005年已由国家批准征收),2 公顷为集体建设用地。现急需征收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该项目用地系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符合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已列入吉林市棚户区改造计划。我市按规定缴纳相关补偿费及税费,并将在土地征收后进行供地。 妥否,请函复。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