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就业培训转移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10 生效日期: 2007-04-10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黄政办发[2007]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将“做好就业培训转移工作”列入2007年为民办的八件实事之一,向社会公开作出了承诺。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职工的技能水平、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农民脱贫致富、职工稳定就业,是实现人才立市、人才强市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2007年,全市完成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10万人以上。各相关部门应承担的培训转移任务如下:
  劳动保障部门培训92100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万人),保证转移就业42000人;教育部门培训45000人(其中实用技术培训15000人),保证转移就业24700人;农业部门培训155000人(其中示范性培训25600人,引导性培训129400人),保证转移就业30000人;科技部门培训900人,保证转移就业700人;工会培训3000人,保证转移就业2500人;共青团培训2000人,保证转移就业1600人;妇联培训2000人、保证转移就业1600人。
  三、强化举措,大力开展培训转移工作。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自的培训资源,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的综合管理职能作用,整合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实施“技能就业工程”;教育部门要发挥所属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乡(镇)村成人文化学校的作用,健全和完善四级培训体系,强化服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阳光工程”培训项目,积极发挥培训基地学校的作用,严格项目管理,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示范性培训和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科技部门要充分发挥星火科技学校和科技特派员作用,围绕用工市场需求,依托科技下乡、乡(镇)科普课堂等科普活动,利用乡(镇)信息网站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会要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充分利用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会干校、文化宫、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培训基地等阵地,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级团校、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培训基地作用,进一步深化“青春富康”行动,广泛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提高农村青年发展现代农业、务工经商的技能,为新农村建设培养后备队伍;妇联要充分利用全国妇联培训基地鄂东女子中专学校的办学特色,从源头上抓好农村妇女的培训转移工作,重点实施家政服务员等培训就业工程。
  在开展培训的同时,积极做好转移工作。一是继续充分发挥劳动就业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主渠道作用。二是促进各中职学校、培训机构积极加强校企联合,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式培训转移。三是鼓励社会各类职业中介机构提供有效的职介服务。四是劳动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加强跟踪维权指导和服务,鼓励支持亲朋之间帮带转移。
  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严格检查督办,确保全面完成培训转移工作任务。做好全市就业培训转移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市劳动保障局为此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就业培训转移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数据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劳动保障、教育、农业、科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市政府将适时对各部门的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进行检查督办,通报情况,年终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将通报批评。

二OO七年四月十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