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济政办发[2007]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7〕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十五”以来,全市上下解放思想,团结协作,大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由2001年的176亿元增长到2006年的866亿元,增长了3.92倍;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21.44%提高到32.28%,连续5年实现了年均增长2个百分点的目标,有效促进了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但是,与省内乃至全国先进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支柱产业竞争力不强,技术储备和发展后劲不足;产业规模相对较小,起支撑作用的骨干企业数量不多;产品竞争能力较弱,名牌产品、驰名与著名商标数量较少;区域发展不平衡,科技投入与创新动力不足。对此,全市上下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把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运行质量、根本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认真分析自身的基础和优势,统一思想,抢抓机遇,全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工作目标。
2007年,力争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增4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1200亿元以上。“十一五”期间,坚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实施“8312”工程,到2010年,全市R&D(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达到80亿元;全市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数达到3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2500亿元。按照省政府要求,力争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年增3个百分点,争取提前1年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
(二)重点任务。
1.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步伐,形成优势产业集群。以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为龙头,围绕产业链的延伸,集聚各类科技资源,集中力量实施20个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及软件、先进制造、生物技术与医药、新材料及能源四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形成具有济南特色的高新技术支柱产业。
电子信息领域重点扶持计算机、服务器、软件、网络信息安全、存储系列产品等五大电子信息产业群,形成以齐鲁软件园为中心的电子信息生产基地。“十一五”末,全市电子信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信息科学基础研究取得一批国际先进的成果;信息技术成为拉动制造业等传统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电子信息产业高新技术产值实现1280亿元,年均增长40%以上。
先进制造领域重点支持交通装备产业、机械装备产业、发电及输配电设备、先进设计、生产及管理模式的关键技术研发。注重对绿色制造、极限制造、高效、高精度复合功能数控设备等先进制造技术及工艺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大力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全面提升我市制造业水平,提高产业竞争力,拉长产业链条,带动我市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的发展和产业升级。力争“十一五”末全市制造业产业高新技术产值达到870亿元,年均增长39%。
新材料及能源领域重点加强新型有机高分子材料、特种功能纤维、高性能金属材料、光电子材料、环保节能节材建筑材料等的研究。大力发展太阳能热电、光电装置与器件,培育太阳能产业基地。力争“十一五”末形成一批具有济南优势的新材料产品,新材料、新能源产业产值实现740亿元,年均增长40%以上。
生物技术与医药科技领域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和产业化,提升生物技术与医药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形成充满活力的生物技术与药物产业群。力争“十一五”末生物医药产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值320亿元,年均增长39%。
2.以企业为主体,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规模以上企业争取普遍建立科研开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要达到企业销售收入的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达到3%以上。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标准,企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到2010年产值过100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家,产值过1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20家,过亿元高新技术企业80家。健立健全企业技术创新机制,提高企业技术开发能力,增强产品竞争力并扩大市场占有率。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为高新技术产业服务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07年,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45家,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40家。继续做好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和创新型企业认定、培育工作。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继续在全市范围内选拔在创新体制、创新投入、创新产出3个方面成绩突出的企业,命名为“济南市创新型企业”,树立以自主创新带动企业发展的新理念。2007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高新技术产品1200项,创新型企业30家以上。
3.加快科技园区发展,打造创新基地。提升科技园区对高新技术及产业的承载能力。以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为龙头,以优势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为主导,以特色产业基地为载体,以高新技术企业为单元,选择重点加快发展,形成点、线、面相互结合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格局。高新区要结合园区发展规划,吸引高层次产业入驻,努力培育整体竞争优势明显的电子信息及软件、先进制造、生物技术与医药、新材料及能源四大高新技术产业群,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增长的集聚区。全力推进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CIIIC)建设,打造世界级软件、计算机服务器及配件、网络通讯、数字化装备四大产业集群。大力推进产业联盟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在推动交通软件、电力软件、软件出口外包等专业化产业联盟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引导IT行业与其他各行业的结合,将CIIIC打造成为IT产业的创新集群。2007年,高新区技工贸总收入力争实现1000亿元,主要经济指标要达到40%以上的发展速度。其他各级各类科技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和完善各类共用技术创新平台,引导、鼓励建立企业联盟,实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和产业规模的同步提升。努力把各级科技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成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全市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为高新技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领导,明确发展重点,把发展高新技术的各项工作纳入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并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建立起政府部门各有侧重、分工协作的联动机制。同时,要建立健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机制,将科技投入、创新绩效、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年增3个百分点等重要指标纳入综合评价指标考核体系。继续实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月通报制,把高新技术产业固定投资纳入月调度范围,每年对高新技术产业总量、增幅、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排名前3名的县(市)、区(包括高新区)给予奖励。
(二)抓好政策落实,完善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科技规划纲要和《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济发〔2006〕9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济政发〔2006〕21号)等要求,以鼓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人才培养、企业研发投入等方面为重点,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切实将各项扶持发展政策落到实处。
(三)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加大政府引导资金投入力度。市、县(市、区)及高新区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十一五”期间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的增长幅度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要综合运用财政拨款、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商业信贷更多地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加大重大技术、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争取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在济落户。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金,专项支持CIIIC和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培育高新技术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的快速发展。
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的投入。要注重发挥各类引导工程及科技计划的带动作用,引导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加大对战略性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的研究开发投入,带动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探索建立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制度,将其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月调度范围,并作为企业享受国家和省市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加强科技风险投资的引导支持作用。积极探索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政策,吸引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与本地机构合作。支持风险投资机构建设,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民间资本进入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领域。建立风险投资行业协会,进一步促进我市科技风险投资机构规范发展。
(四)实施人才战略,壮大科技人才队伍。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培养人才、引进人才和使用人才并重,进一步形成育才、引才、聚才和用才的良好环境与政策优势。研究制定创新团队和优秀企业家团队的培养、支持计划,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围绕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和主导产业的发展,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培养计划、重大科研计划、重大科研和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培养造就一批中青年高级专家。
(五)整合有限资源,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工作协同。在整合省城资源的工作中,要抓好高新技术发展的3个协同,一是区域协同,明确我市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战略定位,争取战略资源的集聚和特色高新技术产业的突破;以高新区及部分县(市)、区为突破口,带动全市的发展;二是部门协同,市直各部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围绕全市总体部署,加强协同,加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力度,形成目标一致、合理推进的良好机制;三是省市协同,充分发挥省会优势,以市场为导向、服务为重点,集聚驻济创新资源,服务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各县(市)、区,高新区和有关主管部门要从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等方面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对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努力按照2007年各县(市)、区、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指导计划(附后)完成工作任务。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四月二十日
2006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单位:亿元) | 2006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幅度 | 2007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速度 | 2007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单位:亿元) | |
历下区 | 53.33 | 20.64% | 40% | 74.662 |
市中区 | 179.08 | 42.09% | 35% | 241.758 |
槐荫区 | 54.44 | 21.12% | 40% | 76.216 |
天桥区 | 42.74 | 33.91% | 50% | 64.11 |
历城区 | 87.05 | 43.33% | 40% | 121.87 |
长清区 | 57.64 | 32.76% | 40% | 80.696 |
平阴县 | 23.42 | 29.45% | 50% | 35.13 |
济阳县 | 40.1 | 33.02% | 50% | 60.15 |
商河县 | 13.02 | -17.72% | 50% | 19.53 |
章丘市 | 137.23 | 44.95% | 35% | 185.26 |
高新区 | 178.79 | 5.21% | 35% | 241.37 |
合 计 | 866.82 | 27.78% | 40% | 1200.7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