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建法[2007]209号
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园林局,扩权县(市)建设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河北省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已经2006年12月27日第六次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现予印发,自2007年5月15日起施行。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园林局,扩权县(市)建设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河北省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已经2006年12月27日第六次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现予印发,自2007年5月15日起施行。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