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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全市利用外资工作优胜单位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26 生效日期: 2003-12-26
发布部门: 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03]25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省级以上开发区: 
  2003年,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各有关单位和开发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两个率先”和“争先进位”的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克服“非典”造成的不利影响,抢抓沿江开发和国际产业资本转移机遇,突出五大产业发展导向,放大开发区集聚效应,确保全年目标不动摇,全面超额完成了利用外资工作目标任务,实现了全市开放型经济在高平台上的新跨越。 
  在利用外资工作中,全市涌现出一批成绩显著的单位。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江宁经济开发区等24家利用外资工作优胜单位进行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开发区,要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为全市利用外资工作持续高速增长多做贡献。 
  附:2003年度全市利用外资工作优胜单位名单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2003年度全市利用外资工作优胜单位名单 
 
  江宁经济开发区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六合经济开发区 
  浦口经济开发区 
  溧水经济开发区 
  高淳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江宁区人民政府 
  六合区人民政府 
  浦口区人民政府 
  栖霞区人民政府 
  白下区人民政府 
  鼓楼区人民政府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玄武区人民政府 
  建邺区人民政府 
  下关区人民政府 
  秦淮区人民政府 
  溧水县人民政府 
  高淳县人民政府 
  纺织产业集团 
  轻工产业集团 
  化建产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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