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食用菌办):
根据4月底在北京召开“2007年全国食用菌品种认定会议”的精神,食用菌老品种认定受理截止时间从2006年12月31日延期至2007年7月30日,请各地及时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申请组织工作。申请条件、程序及联系方式详见《关于转发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食用菌品种区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闽菌办[2006]9号)。
福建省农业厅食用菌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八日
附:福建省食用菌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食用菌品种区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局(食用菌办):
食用菌品种认定工作是贯彻实施农业部《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重要举措之一。2006年5月26~27日,全国农技中心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食用菌品种认定委员会成立大会,成立了全国食用菌品种认定委员会,明确了食用菌品种区试工作程序,确定了食用菌品种认定实施办法。日前,全国农技中心下发了《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食用菌品种区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农技种函[2006]167号)。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及时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申请组织工作。申请食用菌老品种认定和新品种区试的费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