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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杭州市区2007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开工目标任务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21 生效日期: 2007-05-21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杭政办函[2007]12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大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尽快缓解城市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问题,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杭州市区2007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开工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十分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强化住房保障是缓解群众住房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具体体现,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居者有其屋”的目标,按照两个“房等人”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二、要把保障性住房开工项目作为市政府的重点工程来抓。列入今年开工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包括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和人才公寓建设项目)作为市政府的重点项目,纳入行政审批的绿色通道。各征地拆迁责任单位和实施单位要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安置政策,切实保障拆迁户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征迁力度,努力做到按时交地,确保完成今年的开工目标。
  三、要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制度。要将今年开工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并列为考核内容,由市综合考评办会同市建委进行考核。本目标任务未经市政府同意,不得擅自调整。

2007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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