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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京市电话升位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16 生效日期: 2003-09-16
发布部门: 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03]1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国家信息产业部批准,南京市本地固定电话将于12月6日零点由7位升到8位,为做好全市电话升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升位期间全市的电讯畅通,平稳、有序地完成本地网固定电话升位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市电话升位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奚永明 副市长 
  成员: 
  刘建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委主任 
  缪新华 江苏省电信公司南京分公司总经理 
  巨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小斌 市经委副主任 
  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电信公司南京分公司,缪新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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