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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公路通行费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01 生效日期: 2007-06-01
发布部门: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洛政办[2007]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通行费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07年6月1日

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通行费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2007年5月21日市政府召开的“2007年路网建设资金分责偿还专题会议”精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意见》(豫政〔2006〕81号)的要求,针对我市干线公路通行费征收工作存在的外部收费环境差、漏征率较高、绕行路口较多等主要问题,市政府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6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通行费征缴专项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今年1――5月份,省下达我市干线公路征收计划分解任务合计为4001.35万元,我市实际征收通行费3701.4万元,(占年度计划10130万元的36.5%),欠收300万元。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交通公路建设负债越来越沉重的情况下,支撑公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唯一还贷资金却难以征收。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通行费自身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但外部征收环境较差、“特权车”盛行、宣传不到位等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类似状况如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理和扭转,将直接影响我市公路发展的后劲。因此,开展这次专项活动是一项迫在眉睫的重要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专项活动抓实抓好。
  二、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责任主体作用
  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学习《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意见》(豫政〔2006〕81号),并结合各自的干线公路通行费分责偿还目标,与相关职能部门、收费站所在乡镇、村签订《通行费征收环境治理目标责任书》,细化、明晰优化治理收费环境的职责、征收工作目标任务和奖惩考核办法,有效发挥地方政府的责任主体作用,把收费站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所在乡镇责任目标考核,确保征收环境得以优化。
  三、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为保证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公路通行费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丁福浩(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晓阳(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玮华(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新(市交通局局长)
  王心杰(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震(市公路局局长)
  符昕(市政府纠风办主任)
  成员:扈玉华(市交通局副局长)
  郑全顺(市公路局副局长)
  杨平(洛龙区副区长)
  陈俊荣(伊川县副县长)
  马秀文(孟津县副县长)
  黄龙杰(嵩县副县长)
  刘富成(偃师市副市长)
  张志强(宜阳县副县长)
  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扈玉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收费站所在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也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组织,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
  四、时间安排及治理目标  
  (一)专项活动时间安排。专项活动工作是一项全市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的活动。专项活动时间从2007年6月10日开始至2007年12月31日结束。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即宣传动员准备阶段(6月10日―6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收费站所在县(市、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通过媒体广泛做好宣传,制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二阶段,即全面治理阶段(7月1日―8月15日)。主要工作任务:收费站所在县(市、区)、乡(镇)政府要全面掀起征收环境整治的高潮,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特权车”、“特权人”,严厉打击少数恶意闯卡、闹事、扰乱收费秩序的违法分子,探索建立和完善长效治理机制。
  第三阶段,即巩固验收阶段(8月16日一12月31日)。主要工作任务:在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集中精力抓好通行费增收工作,运用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管理部门的积极性,巩固环境优化的成果,杜绝回潮现象,全面完成分责偿还的收费任务,实现超收分成。
  (二)专项活动治理目标:全面完成省下达干线公路通行费10130万元的征收任务,漏征率控制在2%以内(黄河大桥为0.5%)。
  五、主要措施
  1.深入宣传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公路通行费管理工作的通告》。按照《关于集中清理违规减免特权车人情车车辆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征〔2007〕6号)要求,进一步强化专项活动的宣传工作,新闻媒体要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征收政策、征收形势,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展开。
  2.在收费站设立高效有力的警务区或治安室。各县(市、区)政府要在收费站设立警务区或治安室,并与纪检、纠风、新闻、交通等部门联合对抗交、拒交、堵站闹事等扰乱通行费征收秩序的行为进行治理。对殴打收费人员、围堵收费站的人员要给予从严、从快、从重打击,从而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
  3.制定方案,出台文件,有效开展通行费堵漏增收工作,切实降低车辆漏征率。一是齐抓共管,扎实推进“特权车”、“人情车”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应迅速召开集中清理违规减免“特权车”、“人情车”动员会,组成由纪检、纠风、监察、公安、交通部门参加的专项治理小组,由各收费站密切配合,多方协作,全面清理“特权车”,促使收费环境进一步改善,漏征率得到有效降低,达到省政府要求;二是严格执收,取消免费过站和单项收费。自2007年6月1日起,除《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通行费收费管理工作的通告》中规定的6类免征车辆范围之外,所有车辆通行收费站一律按规定交费。对于个别收费站长期存在的单项收费及附近乡镇、村车辆不交费的违规行为,所在县(市、区)要广泛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广大车主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对于符合办理省月征条件的车辆给予办理通行费月票;三是全面检查,取缔非法收费站(点)。我市所有干线收费站周边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非法收费(站)点。各县(市、区)要以此次整治收费站周边环境专项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公安部门的执法作用,对非法收费站(点)全面取缔,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4、制定紧急预案,确保人员和设施安全。专项活动错综复杂,针对有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一旦出现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解决,确保人员和设施安全。
  六、奖惩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要将辖区内还贷性公路通行费纳入目标管理,加大监督力度,确保通行费应收尽收。对于超基数完成任务的收费站,超收部分由市与所在县(市、区)按2:8比例分成,用于公路建设管理,完不成征收基数的收费站,不足部分由所在县(市、区)筹措补足,归还贷款本息。
  七、几点要求
  一是要形成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项活动格局。对专项活动的方方面面,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否则就有可能事倍功半或半途而废。
  二是要坚持依法整治、堵疏结合的原则。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措施,依靠科技手段,通过经济调节、政策引导稳步推进专项活动。
  三是要依靠正确的舆论引导,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各县(市、区)要通过广泛、深入、细致地宣传,形成专项治理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要牢固树立“治理为民、服务社会、畅通优先”的意识。专项活动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保障畅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顺利出行,确保不影响合法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
  五是要探索建立健全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收费站所在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原则,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要与相关部门及收费站共同探索建立优化征收环境的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起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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