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四川省各市州政府、发展改革委、经委、科技厅、财政厅、国防科工办,有关军工集团公司、中物院、有关院校: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军工企事业单位与当地民口企事业单位的合作交流,促进军民良性互动,实现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的融合,国防科工委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于2007年8月在四川省联合举办“2007年四川军民结合产业发展推进会”(以下简称推进会)。
推进会以“军民结合、共谋发展”为主题,围绕落实国防科工委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支持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国防科工委和四川省政府间的合作协调机制,搭建军地合作平台,推进军工企事业单位与四川当地企事业单位在技术互动、产品开发、项目合作、重组改制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推进会的主要内容为政策信息交流、合作项目签约等。为做好推进会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推进会的组织领导
成立由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为组长,国防科工委副秘书长和四川省政府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国防科工委有关司局、有关军工集团公司、中物院、四川省有关部门组成的推进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四川省政府办公厅,由国防科工委副秘书长和四川省政府副秘书长兼任主任,国防科工委有关司局、四川省有关部门、有关军工集团公司、中物院等单位派员参加。(见附件1、2)
二、关于政策信息发布的准备
推进会期间,围绕军地合作、军民合作,国防科工委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分别介绍、解读和宣传相关法规政策;有关军工集团和有关市州介绍各自的措施和政策;有关企业交流技术转让、产品开发、项目合作、重组改制等信息。
三、关于军地企业合作项目的准备
(一)有关军工集团公司、中物院、高校和四川省科工办分别组织军工企事业单位和四川地方民口企事业单位,上报科研开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重组改制等方面的军地合作需求信息(见附件3)。有关军工集团公司、中物院、高校汇总后,于6月30日前报国防科工委综合计划司;地方民口企事业单位于6月30 日前报四川省科工办。需求信息上报均为一式5份(包括电子文档)。
(二)有关军工集团公司、中物院、高校要对在川开展军地合作、军民合作情况调查摸底,包括合作取得成效的项目、正在洽谈的项目、有合作意向的项目,并对军工企事业单位提出的合作项目进行汇总(见附件3),于6月30日前,报国防科工委综合计划司,一式5份(包括电子文档)。
(三)国防科工委和四川省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四川军民两用技术合作指南》;根据军地双方的合作需求,进行协调、沟通,组织项目对接,为合作达成牵线搭桥。达成项目参加推进会签约活动。
四、关于推进会准备工作要求
组织“2007年四川军民结合产业发展推进会”,对推动军民合作、军地互动,实现国防科技工业与地方经济的有机融合和同步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意义非同寻常。委省有关部门和军工集团要高度重视,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又好又快发展战略思想的具体行动,切实抓紧抓好。领导要重视,专题研究,专题部署,分工一名领导专门负责。人员要得力,把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方案要具体,根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要求,制定详细计划,分步实施,跟踪检查,全程落实,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推进会的准备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顾全大局,主动协调,通力合作,确保推进会顺利圆满,取得预期效果。
五、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推进会相关组织筹备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确定一名联络人,有关军工集团公司、中物院、高校和四川省有关单位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6月21日前,分别报国防科工委综合计划司和四川省科工办。
(二)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国防科工委政府网站(//www.costind.gov.cn)和四川省政府网站(//www.sc.gov.cn),“四川军民结合产业发展推进会”专题查阅并下载。
(三)联系人、联系电话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联系人:窦小强
电话:010-88581059 传真:010-88581501
国防科工委综合计划司联系人:胡宜槐
电话:010-88581102 传真:010-88581504
Email:huehuai@sina.com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联系人: 蔡民
电话:028-86605531 传真:028-86605531
四川省国防科工办联系人:沈林红
电话:082-86755782 传真:028-86784360
Email:slh_66@163.com
2007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