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南效能通[2007]4号
市各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责任单位:
《2007年南宁市机关效能建设统一工作目标与考评要求》已经市委和市政府领导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在执行过程中,由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统一工作目标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评定。
南宁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二OO七年六月十五日
附:2007年南宁市机关效能建设统一工作目标及考评要求
序号 |
年 度 目 标 |
综合管理部门 |
一 |
政治理论学习――深入贯彻南宁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抓好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组织好理论培训,重点完成 “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方位创新,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积极主动融入多区域经济合作;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求”四个专题理论学习任务。 考评要求:按照思想政治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 |
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 |
二 |
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南宁市思想政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观念创新、内容创新、机制体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的新路子。积极报送思想政治工作的信息。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和党员教育。做好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参加中宣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开展的与思想政治工作有关的读书、演讲、征文、知识竞赛、大讨论及主题教育或有关竞赛活动。加强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扶贫帮困活动。积极开展面向干部职工和基层群众的文化体育活动。搞好思想政治档案管理。完成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广西日报、当代广西、南宁日报等重点党报党刊以及中宣部《党建》杂志征订任务。认真按照区、市党委宣传部的部署做好区、市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社会宣传环境布置工作。 考评要求:按照思想政治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 |
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 |
三 |
党建工作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文件精神,确保四个文件中的各项制度有效执行。认真做好组织生活、党员发展和换届等常规性机关党建工作。以开展“八桂先锋行”活动为先导,广泛深入开展创“五型”机关(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诚信型、廉洁型文明和谐机关)、争当“五好”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作用好、服务中心好、制度建设好、工作业绩好)、“五好”党员(学习好,工作好,作风好,团结好,形象好)的活动。实施“党建示范工程”,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按照《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央近年来颁布的“一法、一纲要、三条例,十一个法规性文件”等一系列文件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任用好干部。 考评要求:按照组织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市直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 |
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 |
四 |
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反腐倡廉责任机制,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责任机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和以案说纪的警示教育活动,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制度,贯彻执行《南宁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严格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和工作程序,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自治区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六条规定”。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信访投诉核实反馈率达100%,案件查处率达100%。坚决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年内无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案)件发生。 考评要求: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 |
纪委(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 |
五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以建设平安南宁为载体,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遏制刑事治安案件高发态势,确保社会政治和治安持续稳定,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并及时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的工作目标,为构建开放南宁和谐南宁,建设广西“首善之区”,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为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考评要求: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 |
政法委(综治办) |
六 |
机关作风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部署及要求,切实抓好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各项工作,保证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市直各机关单位要带头解放思想、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改,带头建章立制,为全市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作出表率,努力建设清洁、服务、责任、效能机关,努力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切实做好新农村建设试点、贫困村定点帮扶、支教等年度工作。 考评要求:按照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考评办法和新农村试点、定点帮扶、支教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 |
市效能办、市直机关工委、教育局、 扶贫办、新农办 |
七 |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县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军(警)民共建活动。宣传贯彻《公民民道德实施纲要》和《进一步加强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开展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提升公民思想道德水平,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大力开展文明和谐践行活动,以“万众一心,共创和谐”为主题,开展“和谐建设在基层”系列活动;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关爱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一个优良的环境和氛围。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活动,提高市民文明和环境卫生意识,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完善创城的各项工作机制。 考评要求:按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 |
宣传部(文明办)、 市直机关工委 |
八 |
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坚决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责任制,认真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全面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指标任务。 考评要求:按照《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及其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规定进行。签状的市直38个部门还要按照与市委市政府签订的《2007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内容进行考评。 |
人口计生委 |
九 |
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抓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机构及队伍建设,狠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基础工作和源头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年内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控制指标之内,有效遏制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 考评要求: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有关规定进行。 |
安委办、安监局 |
十 |
统一战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06]15号、南发[2006]25号文件精神,不断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统战工作,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积极开展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对台工作,广泛开展海外联谊,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为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南宁作贡献。 考评要求:按照统一战线工作年度要求的有关规定进行。 |
统战部、市直机关工委 |
十一 |
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建立健全组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 “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 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巾帼建功”、“双学双比”、 “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十百千户”评选活动;开展职工文体活动,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职工、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积极开展单位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 考评要求:按照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年度任务的有关规定进行。 |
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市直机关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