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长府办发[2007]60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
为明确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权责统一,分级管理,重心下移,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完善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
一、目标任务
根据《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长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和《长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暂行办法》,认真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以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职能,全面抓好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专项执法和其他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整体水平。
(一)市容管理
按照《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面推行“长效、规范、精细”管理,不断推进市容管理上档升级。抓好标准化街路、严管街路、主要街路的规范化管理,加大次要街路、背街小巷的整治,提升街路管理水平。抓好对马路市场、占道生产加工经营、外溢经营、非法广告、露天烧烤、乱堆乱放以及其他各种违反市容管理法规、规章行为的清理整治,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抓好牌匾广告、台阶步道、公共设施、建设工地、书报服务亭的统一规范和沿街楼体的清洗粉刷,提高市容观瞻水平。抓好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物业小区等薄弱部位的环境卫生治理,改善局部区域市容落后面貌。
(二)环卫管理
按照环境卫生规范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垃圾不落地工程,采取各种方式,提高清扫保洁水平。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及“三线一岸”的重点治理,抓好公共厕所的日常管理。坚决查处和有效遏制乱倒乱卸垃圾及垃圾运输沿街撒落问题。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完成垃圾中转站续建、垃圾场、粪场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
(三)专项执法
按照《长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全面开展专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加大对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和规划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重点抓好对违法建筑、乱挖掘城市道路、毁损市政公用设施、扬尘焚烧排放污染、擅自砍伐毁损树木等行为的依法查处。
(四)其他工作
切实加强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责任,抓好目标落实。加大环卫设施改善、运行经费和行政执法保障经费的投入力度,确实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加大队伍建设和管理力度,严格管理和依法使用执法队伍,充分发挥市容环卫管理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和环卫专业作业队伍的主力作用。加强政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努力保证执法人员不出现违法违规事件。加大法制工作力度,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实行“严格、规范、文明、科学”执法,确保不出错案和行政败诉案件。加大投诉受理工作力度,投诉受理办结率达98%以上、满意率达95%以上、反馈率达100%,确保不出现越级群体上访事件。
二、考评形式
市容和环境卫生目标责任制的检查,以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和专业执法3项工作为重点,采取面上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市里直查与各区互查相结合、白天查与夜间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
市容和环境卫生目标责任制的考评,采取月点评、季联评、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形式进行。年终总评以平时考评为基础,实行定量定性相结合。
市政府成立市容和环境卫生目标责任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助理吴德金担任。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王世田担任。
三、考评标准
为使考评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标准统一,操作方便,将《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附后。
考评实行满分1000分制,其中:市容管理350分,环境卫生管理350分,专项执法150分,办公室工作40分,人事教育工作30分,法制工作50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30分。市政公用设施(供排水、燃气、供热)行政执法工作考评标准另行制定。
考评结果分为“先进单位”、“达标单位”、“未达标单位”3个等级。“先进单位”的标准是:工作绩效突出,得分在900分以上。“达标单位”的标准是:完成任务较好,得分在701―899分之间。“未达标单位”的标准是: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得分在700分以下。
四、奖惩办法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月、季考评及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结果将通报全市。对评出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目标责任制未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年终亮黄牌警告;对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单位,建议调整责任单位的相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