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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关于对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统一身份密钥”换发、制发工作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7-24 生效日期: 2007-07-24
发布部门: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发布文号:

根据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2004]24号)的精神,为方便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上海房地资源网(//www.shfdz.gov.cn)”上进行房地产申报、登记、备案等业务工作,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息安全。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8月1日开始到8月31日,对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统一身份密钥换发、制发工作。
  1、“企业统一身份密钥”是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上海市房地资源管理局行政业务办理中心、上海房地资源网上办理“土地获取手续、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检查、新开工登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审批”等业务的有效凭证。市、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房地产业务时将先验证“企业统一身份密钥”的有效性,对没有使用“企业统一身份密钥”的企业,应先办理申领“企业统一身份密钥”业务。
  2、对已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登记备案等身份密钥的开发企业实行统一换发,对未办理的企业实行制发。
  3、对实行制发的企业按照130元/件收取成本费用(其中代“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收取USB证书介质费80元,CA数字证书服务年费50元);对实行统一换发的企业收取CA数字证书服务年费50元/件。“企业统一身份密钥”的有效期为四年。
  4、上述企业在制发和换发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工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当场退还)。
  5、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于8月31日前,到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行政业务办理中心办理换发、制发事宜(地址:北京西路95号东二楼,联系电话:021-63193188转)。办理工作周期为: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请登录上海房地资源网(//www.shfdz.gov.cn),查阅“上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身份密钥”制发、换发和管理的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二OO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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