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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提速后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工作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7-11 生效日期: 2007-07-11
发布部门: 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文号: 苏经贸交通[2007]560号

各市经贸委(经委)、各铁路监护道口办: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提速后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07〕1030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铁路提速对道口监护的新要求。铁路第六次提速后,列车运行速度再次提高,对无人看守道口的监护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监护道口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在地方政府的领导和铁路部门关心支持及全体监护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省道口监护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已连续十一年安全监护无事故。但是,随着铁路的不断提速和道口行人、车辆流量的快速增长,监护道口的安全压力仍然很大。面对新形势下道口安全工作的新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道口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采取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道口安全畅通,把道口安全监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强道口安全管理工作。各铁路监护道口办应对现有监护工作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或完善,以适应铁路提速的新要求。要加强监护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教育监护员爱岗敬业,增强工作责任心和自警意识,熟练掌握铁路新一轮提速后的监护技能。要继续认真贯彻省道口办《关于加强全省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道口办〔2006〕5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监护道口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要加强对繁忙道口的监管力度,由于这些道口行人和车辆流量大,有的已大大超出监护道口设置标准,要充分依靠铁路部门的优势,齐抓共管,相互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宣传,防止违章和抢越道口的情况发生,密切注意道口安全新动向,确保道口安全畅通。
  三、组织开展一次道口安全检查。各铁路监护道口办要会同铁路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一是检查道口预(报)警等监护设备情况,确保安全可靠;二是检查道口防护用品和备品备件是否良好、齐全;三是检查道口栏杆(门)、铺面、标桩等监护设施是否完善,特别是道口铺面要求平顺,不留死角做好维护工作;四是检查道口监护人员遵章守纪、熟练掌握作业标准、防护设备使用、故障应急处理能力等情况。对不能遵章守纪的要予以劝退。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并进行跟踪,确保落实到位。对不能满足提速新要求的设备和设施,应会同铁路部门予以调整、升级和更换。
  四、继续做好道口安全监督检查。各市经贸委(经委)道口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省经贸委《关于加强全省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苏经贸交通〔2006〕274号)要求,切实做好监护道口安全督查工作。要每月对所辖范围内的道口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抽查),采用行之有效的检查方式,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检查情况要及时上报省道口办,同时通报所属铁路监护道口办。要发挥铁路沿线镇、村的积极性,做好道口安全宣传等工作。
  省道口办将继续采取随机抽查或组织大检查的方式对监护道口进行安全检查,监督检查情况将不定期进行通报,并列入考核、评比内容。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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