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09 生效日期: 2007-03-09
发布部门: 福建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闽农科教[2007]77号

各市、县(区)农业(畜牧兽医、农机、茶业)局:
  为贯彻落实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建立规范的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管理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将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现就加强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管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培训,提高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的生产经营能力
  今年是全面组织开展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科技培训的第二年,各设区市、县(市、区)局要加大培训力度,按照省厅去年制定的《福建省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方案》的总体要求,继续扎实开展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的“全员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民技术职称申评,力争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均获得农民技术职称。要利用省厅编写的《农业五新手册》做教材,强化农业“五新”科技培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市场营销和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着力提高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的法律意识和生产经营能力,努力把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培养成为推广应用农业“五新”的能手和建设海西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
  二、开展示范,探索建立规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的规范管理,我厅将建立10个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规范管理试点县,探索建立聘用、考核、奖惩培训等有效管理机制,促进全省农牧业村级农技员队伍规范管理,充分调动农牧业村级农技员的积极性。各设区市局也要确立重点示范县,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
  三、加大投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4]351号)的精神,省厅将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的培训,探索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各设区市、县(市、区)局要积极争取市、县财政对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和管理工作的投入,保障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落实职责,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按照《福建省农业厅关于成立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管理办公室的通知》(闽农科教[2006]97号)要求,省厅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本行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的日常管理指导和专业培训督导。为及时了解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情况,请各设区市局每年6月初和12月初将本市村级农民技术员半年和全年工作情况上报省厅村级农民技术员管理办公室,畜牧、种植、农机、农经等各行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的队伍建设情况、各农广校组织开展培训情况等同时报送省厅各相关处(局、站、校)。
  五、评先评优,充分调动村级农技员的积极性
  为激发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的工作热情,增强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的责任感和光荣感,更好地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促进海西现代农业建设。年底我厅将组织开展总结表彰活动,对在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日常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及个人,以及为促进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科技进步的优秀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进行表彰。
福建省农业厅
二○○七年三月九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