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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07年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24 生效日期: 2007-03-24
发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赣府厅发[2007]2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2007年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2007年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实施意见


  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政府决定,从2007年开始,在全省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现就今年全省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的组织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的重大意义
  近几年,我省农业产业化有了较快发展,但也存在龙头企业规模不大、带动农户能力不强等问题。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是加快我省现代农业发展进程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农业产业化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进一步促进优势产业集聚,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实现农户与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的有效对接;有利于全省农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有利于实现产加销、贸工农的有机结合,培育和发展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形式,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推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进一步提高农业整体素质,提升全省农业竞争力;有利于龙头企业与主导产业和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有效链接,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构筑全省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二、切实把握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的,以龙头企业为载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以标准化基地建设为基础,以一村一品为切入点,逐步形成一大批有规模、有特色、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快培育众多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镇。今年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培育壮大10个以上销售收入超10亿元、100个以上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建成100个规模相对集中、市场相对统一的块状或带状生产基地,形成100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
  三、明确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的重点和主要任务
  以“立足基地、突出加工、着眼流通”为重点,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以“规模扩大、结构优化、效益提高、竞争力增强”为方向,推动企业做强做大,打造一批龙头企业“航母”;以“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为目标,推进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建设具有江西特色的、高中低技术搭配的农产品加工体系;以资源优势为依托、以特色品牌为突破口、以龙头企业为抓手,推动龙头企业向产业带集聚,形成特色农业产业带;以“完善机制、平衡利益、强化纽带”为措施,推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户之间的互信、互动、互利,打造新型的农业产业化链。
  (一)培育壮大10个以上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100个以上销售收入超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今年,全省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力争达到10个,实现销售收入190亿元,同比增长30%,利税8亿元,带动农户41万户,同比增长20%,农户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户均增加收入
  1950元,同比增长10%。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20个,实现销售收入290亿元,比上年增长20%,利税25亿元,同比增长30%,带动农户230万户,同比增长10%。农户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户均增加收入1146元,同比增加220元,同比增长20%。
  (二)建设100个相对集中连片的规模生产基地。
  围绕大米、生猪、柑桔、水产、水禽、茶叶、油茶、毛竹、中药材、商品蔬菜、牛、棉花等十二大主导产品,结合地方农产品区域特色,今年规划建设120个相对集中连片、与龙头企业联系紧密的规模生产基地。其中:建设大米生产基地11个,种植面积93?3万亩。建设出栏40万头以上生猪生产基地18个,出栏生猪1076万头。建设柑桔基地6个,种植面积236万亩。建设优势水产品养殖基地17个,养殖面积62?16万亩。建设家(水)禽生产基地10个,出笼家(水)禽18100万羽。建设茶叶基地6个,种植面积16?8万亩。建设油茶基地10个,种植面积33?51万亩。建设材用和笋材兼用丰产竹林基地10个,毛竹面积233?07万亩。建设中药材基地10个,种植面积64?7万亩。建设商品蔬菜(食用菌)基地15个,产量93万吨。建设优质肉牛生产基地2个、优质奶源基地3个,肉牛出栏61万头。建设棉花基地2个,种植面积112万亩。
  (三)建设100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
  。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结合基地建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今年建设1180个“一村一品”示范点。其中,建设生猪生产示范点250个,特色专业渔业村260个,粮油产业示范村120个,特色经济作物示范村300个,林业产业示范村200个,特色产业专业村50个。
  四、强化完善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的保障措施
  (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继续加大对龙头企业扩大再生产和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实行加计扣除,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按有关税收政策抵免企业所得税。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高科技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点项目重点予以扶持,对项目贷款给予贴息,对企业科技创新的研发经费给予补贴。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制度。研究并支持通过龙头企业资助基地和示范村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并对生鲜农产品的生产与流通,率先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载体,进一步整合相关支农资金和项目,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和发展扶持力度。大力培育和扶持“名牌”,对获“中国名牌”、“江西名牌”、“中国名牌农产品”、“江西名牌农产品”称号的产品继续给予奖励。
  (二)要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要聚集各类农业可用资金,逐步构建完善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投资体系,形成多方推进的合力。各级财政从今年起,都应设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提升产业水平、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开拓市场、改进加工工艺、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等方面。省有关部门要按照“统筹协调、各计其功、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规划导向以及带动力强的项目,通过贷款担保、贴息补助、投资参股和税收优惠等政策,将本部门有关涉农资金和项目安排用于“十百千”工程。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组织实施“十百千”工程,集中扶持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以上省级龙头企业,适当兼顾成长性龙头企业。良种、种禽、种苗补贴资金以及“一村一品”引智资金等省财政专项资金,要重点向生产基地和示范村倾斜。发改委、财政、农业开发、扶贫等相关部门的资金和项目,在符合国家政策和项目要求的前提下,应对“十百千”工程予以重点支持。
  (三)要搞好金融服务。农业发展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需收购资金和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要继续提供贷款支持。农业银行要对“十百千”工程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支持,采取动产质押、仓单质押等多种有效形式,积极帮助龙头企业解决抵押困难。农村信用社要优先将“一村一品”示范村列为小额信贷示范村。各商业银行要积极探索和完善政府与银行联手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合作模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在国(境)内外发行股票和债券。
  (四)要加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加快培育适应“十百千”工程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把规范、培育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专业大户、农村经纪人、专业市场等放在突出位置,使其成为发展农村主导产业的市场主体。进一步规范合作经济组织运作行为,保障会员合法权益,增强凝聚力。按照市场需求与农民签订产销合同,龙头带基地,基地和协会联农户,实现产加销一体化、种养加一条龙。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和基地、农户、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合同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发展“订单农业”。
  (五)要构建科技支撑体系。以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的开发为重点,构建“十百千”工程的科技支撑体系。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大专院校和有关科研机构的优势,加大农业重大关键技术的科研与攻关,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不断为组织实施“十百千”工程注入新的活力。鼓励科研、教学和涉农企业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实现科研与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形成产业研发合力。积极引进国外智力,开展国际交流。制订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一村一品”主导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贮运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以基地和示范村为依托,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对产地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和产后加工、包装等实施全程标准化管理。加大农业投入品和禁、限用品的监管力度,保障农产品的安全。以节地、节水、节肥、节种、节能和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为重点,引导基地和示范村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路子,逐步构建高效、生态、可持续的农业产业发展格局。按照国家规定,加快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步伐,组织专家挂牌搞好技术服务,为农业科技支撑提供组织保障。
  (六)要积极开拓农产品销售市场。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主动参与国际国内分工与协作,有序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扶持和培育大型流通龙头企业,在大宗、重要农产品主产地、集散地,培育和发展一批有规模、有影响的农产品综合市场或专业市场,加快农村流通服务业的发展。大力发展外向型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加强对国际市场行情和国际贸易政策的收集与研究,优化贸易商品结构,不断提高龙头企业国际竞争能力,大力开拓国外市场,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积极开展跨国投资经营,充分利用国外农业资源,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开辟新的市场空间。积极参与和举办各类展示展销活动,发展“会展经济”,展示农产品品牌形象,扩大江西农产品在国内外的影响。
  (七)要特别注重人才培训。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要依托省内大专院校、市、县级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乡镇农民技术学校、各级农民培训中心,以实用技术、现代农业、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为重点,对基地和示范村的农民进行系统培训,培养一大批农村生产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科技带头人。要继续推进“阳光工程”,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技能培训。
  (八)要大力优化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现行扶持龙头企业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要加强督促,落实责任制,进一步优化龙头企业发展环境。要完善“十百千”工程运行工作机制。加强对“十百千”工程组织实施过程的各项服务,对用地、用水、用电以及其他有关行政审批的事项,要开设“绿色通道”,尽可能简化手续,保障“十百千”工程的顺利实施。
  (九)要建立和完善考核奖励机制。为了更好地推动“十百千”工程的组织实施,省政府对有关部门和市、县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工作责任制。省里有关奖励办法,按“十百千亿”产业经济发展的有关办法执行。对利益联接机制紧密、带动农户能力明显提高、农民增收明显增加的龙头企业要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和考核办法,由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十)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从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的重大意义,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部署、协调“十百千”工程组织实施的各项工作,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江西省农业厅)负责“十百千”工程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和本部门职能,建立“十百千”工程工作联系制度和联系点,帮助项目单位制订详细的实施规划或方案,提供指导和服务。各地要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十百千”工程,倡导全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努力形成组织实施“十百千”工程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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