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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03 生效日期: 2007-04-03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庆政办发[2007]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大庆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三日
大庆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务公开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的主体为全市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考核的组织协调单位;各县(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本级政务公开考核的组织协调单位。
  第四条 政务公开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制。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政务公开考核的组织领导,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及中省直单位的考核;各县(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级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及垂直管理单位的考核;各部门所属的公用事业单位的考核,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和公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考核,按照政务公开办公室30分、部门70分的分值比例确定最终的考核结果。
  第五条 政务公开考核结果纳入县(区)、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行风评议及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第六条 县(区)政府及部门年度内出现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对应公开的事项不按规定公开,或有意隐瞒公开事项,营私舞弊,谋取部门或个人利益,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年度内不予考核,等次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组织领导。政务公开领导组织建立、责任落实、方案制订及政务公开研究部署、工作推进等情况。
  (二)公开内容。县(区)政府将机构设置、重大决策、政策法规、资金管理、行政执法、政府采购、土地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重大基本建设项目、人事安排等情况进行公开。各部门将部门职能、许可审批、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及部门动态等事项进行公开;将单位内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任用、考核和奖惩,以及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公开。公用事业单位将服务职能、服务项目、服务收费、政策法规、办事条件、办事程序、服务承诺、便民措施、办理时限、监督办法及行业动态等内容进行公开。
  (三)编制目录。县(区)和部门能够按照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目录样式新颖、分类科学、运行良好。
  (四)信息管理。能够认真执行《大庆市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在信息公开上建立了科学完善的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等制定了明确规定。年度内已发布信息及时备案,立卷归档备查。公开内容严格依法、发布及时、更新迅速。有固定的信息工作人员负责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五)公开形式。采取政务公开网站、热线电话、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便民手册、公开栏以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公开情况。
  (六)便民服务。采取服务大厅、便民窗口以及编制便民服务手册等形式方便公众办事等情况。
  (七)公开制度。政务公开预先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内部公开等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八)公开监督。发挥组织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等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等情况。
  (九)立档归卷。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材料等完备规范,并做到及时立卷归档等情况。
  (十)工作宣传。与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上级政务公开领导部门及时沟通上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并通过新闻传媒有效宣传本部门工作。
  (十一)公开效果。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评价情况。
  (十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规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第三章 考核标准和等次评定
  第八条 政务公开考核实行百分制的量化考核办法,根据评分标准,确定各县区、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考核等次。
  第九条 政务公开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不超过被考核单位总数的20%。各等次的标准为:优秀(90~100分)、合格(70~90分)、基本合格(60~70分)、不合格(60分以下)。
第四章 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十条 政务公开考核于本年末或第二年年初进行。
  第十一条 政务公开考核采取网上评审、实地察看、群众测评、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网上评审主要是通过大庆市政务公开网对公开情况进行评审;实地考核主要采用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群众测评主要通过征求意见会、下发测评票等方式进行;综合评议主要根据政务公开考核领导组织的平时检查结果及监察、法制等部门提供的有关结果进行评定。
  第十二条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年度考核方案及考核细则,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二)各县(区)、部门要参照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做好自查自检工作。
  (三)被考核部门根据考核办法形成书面工作总结。
  (四)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抽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
  (五)考核组和被考核单位对考核结果当场签字,进行初步确认。
  (六)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综合考核结果后,提出考核意见,上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确定考核等次,经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七)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单位,并通过大庆市政务公开网和大庆日报等媒体进行公布。
第五章 奖 惩
  第十三条  建立政务公开奖惩制度,依据政务公开的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部门给予通报表彰。
  (二)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三)对考核不合格,不认真整改的县(区)及部门,视情节取消年度文明、先进、模范等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第十四条 各级考核组织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实事求是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单位及公用事业单位。各县(区)、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公开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大庆市200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评分标准

大庆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3月

考  核  内  容

分数

考  核  标  准





20

 



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

2分

 

 

 

 

以大庆市政务公开网及其他公开形式公开内容为准,每少一项扣相应分数。对县区及部门的行政执法公开重点考核,行政执法应公开全部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责任及执法结果等。

2.重大决策

2分

3.政策法规

2分

4.资金管理

2分

5.土地使用

2分

6.政府采购

2分

7.行政事业性收费

2分

8.重大基本建设项目

2分

9.行政执法

2分

10.人事安排

2分

部门
公开
内容

1.机构设置

2分

2.部门职能

2分

3.许可审批

2分

4.行政执法

4分

5.政策法规

2分

6.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2分

7.内部财务收支

2分

8.干部任用、奖惩、考核

2分

9.工作动态

2分





10

1.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

4分

建成行政服务中心或服务窗口并正式投入运行,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以实地查看为准。

2.建立政务公开网站或专栏

3分

建立政务公开网站或利用现有门户网站增设政务公开栏目,能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3.完善其他公开载体

3分

采取新闻发布会、听证会、公开栏(板)、便民手册、办事指南、电子屏幕、触摸屏等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采用3种以上公开形式,每少一项扣1分。

组织领导
10

1.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办事机构有固定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4分

以相关文件、纪要及记录为准,无相关资料证明不得该项分。

2.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政务公开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

2分

3.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2分

4.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有关文件制度、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政务公开管理制度

2分

信息管       理
10

1.按信息公开程序进行公开

2分

 

能够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公开政务信息,此项以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的信息公开资料为准;能够按照大庆市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在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公开;内容发生变化的,在5个工作日内更新,此项以大庆信息产业局对大庆政务公开网后台统计为准;有相对固定的信息管理员。

2.信息公开全面准确

3分

3.信息更新及时

3分

4.有专门的信息管理人员

2分

权力清理
10

1.行政权力清理准确

4分

每项行政权力均有法律依据;编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权力行使准确,此项以相关资料为准;行政权力通过政务公开网或其他形式全面公开,本项以实地查看为准。

2.编制行政权力流程图

3分

3.行政权力全面公开

3分

目录编制
10分

1.编制政务公开目录

3分

按要求编制了本县区或本部门的政务公开目录,本项以查看纸质版本或电子版本目录为准;目录公开内容全面、实用;目录在网上或其他形式上运行良好,方便群众办事,群众满意。

2.目录内容全面、分类科学

3分

3.目录运行效果良好

4分

监督保障
10

1.拓宽监督渠道,保证有效监督

10分

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3分);设立投诉中心、投诉箱、投诉电话,及时接待和受理群众投诉(2分)。以相关资料为准,未完成不得该项分。

软件建设
10

1.基础材料完备并归档立卷

2分

基础材料以工作方案、公开内容、会议记录、工作记实、规章制度、工作总结、音像资料等相关资料为准,材料完备(1分)、归档立卷(1分)。

2.及时报送政务公开信息

2分

全年报送政务公开信息不少于2条,每少一条扣1分以市政务公开办备案资料为准。

3.按要求参加政务公开会议和活动

2分

按要求参加政务公开会议和活动。以市政务公开办会议签到和相关资料为准,未按要求参加扣2分。

4.工作宣传

3分

全年在新闻媒体、简报、信息、刊物上进行宣传报道或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以报道刊发的宣传资料、活动记录为准,每少一次扣1分。无相关资料证明不得分。

公开效果
10

 

1.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10分

以行风监督员和政务公开监督员的测评问卷得分情况为准,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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