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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2-15 生效日期: 2007-02-15
发布部门: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陕食药监察发[2007]26号

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和综合监督部门的作用,督促地方各级政府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监管工作措施和责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二、组织相关部门,对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酒类、肉类、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糕点、调味品等食品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排查此类食品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各环节的安全保障工作。
  三、切实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值班工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春节期间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保持联络畅通,充分发挥各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值班室作用,协调解决和有效应对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
  四、认真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有关案件并追踪查处结果。对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及时上报并做好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披露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和消费。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00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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