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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中小学校、三镇中小学校及直属各单位:
为落实长春市教育局下发的长教发(2007)49号文件精神,做好春季校园校舍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强化安全意识
春季开学后是各类事故比较集中的阶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建立校园校舍安全预警机制。
二、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防火安全。各单位要把安全防火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健全防火组织;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检查生火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电线老化现象,防止电火;校舍周围禁止堆放易燃物;保证防火通道、安全门畅通,坚决防止出现火灾事故。
2.校舍安全。做好专项检查,要密切注意校舍等建筑设施的变化,各单位要对所有校舍、厕所、围墙等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墙体开裂、墙皮脱落、围墙大门墙体倾斜、平房屋盖塌陷等现象。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人进行监控,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要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对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坚决停止使用。
三、检查方式
采取学校基层单位自检,教育局组织复检。对复检查出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2007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