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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春季校园校舍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03 生效日期: 2007-04-03
发布部门: 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局
发布文号:

区属各中小学校、三镇中小学校及直属各单位:
  为落实长春市教育局下发的长教发(2007)49号文件精神,做好春季校园校舍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强化安全意识
  春季开学后是各类事故比较集中的阶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建立校园校舍安全预警机制。
  二、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防火安全。各单位要把安全防火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健全防火组织;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检查生火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电线老化现象,防止电火;校舍周围禁止堆放易燃物;保证防火通道、安全门畅通,坚决防止出现火灾事故。
  2.校舍安全。做好专项检查,要密切注意校舍等建筑设施的变化,各单位要对所有校舍、厕所、围墙等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墙体开裂、墙皮脱落、围墙大门墙体倾斜、平房屋盖塌陷等现象。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人进行监控,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要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对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坚决停止使用。
  三、检查方式
  采取学校基层单位自检,教育局组织复检。对复检查出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2007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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