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长粮字[2007]5号
市局直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2007年市粮食局工作安排,市局财务处将对局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粮食储备库2006年度发生的会计事项和经济行为进行审计,如遇有特殊问题可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内容
1、审计核实各单位的全年收入是否真实,是否有收入不入账或入账不及时的问题。
2、审计核实各单位费用支出是否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及市粮食局下发的《长春市粮食局直属库管理办法》规定要求。
3、审计各单位的国有资产购建、修理、出售、变更、报废等是否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及《长春市粮食局直属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计企业的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4、审计各单位债权债务情况是否真实,有无风险,是否有长期占用公款不还现象或外借资金问题。
5、审计有关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有无挪作他用现象。
6、对2005年审计出的问题,各单位是否已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
二、审计方式
这次审计采取调帐式审计和实地审计两种方式,事业单位采用调账式审计方式,即由被审单位将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送到市局财务处,由负责审计工作人员接收,并做好登记工作,审计完毕后,送还被审计单位。直属储备库采用实地审计方式,即由粮食局财务处组成审计组,到粮库进行实地审计。
三、审计时间
此次审计工作拟定于2007年3月1日开始,各单位具体审计时间由财务处另行通知。
四、被审计单位
1、事业单位:长春市军粮供应站;长春市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
2、局直属粮食储备库:长春市东湖粮食储备库;长春市齐家粮食储备库;长春市华家粮食储备库。
五、审计单位
这次审计由长春市粮食局财务处组成审计组
组长:刘丹丹
成员:郑海山、姜淑梅
吉林省长春市粮食局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