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吉市政函[2007]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2007年吉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二月七日
2007年吉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政府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大公开力度,推进透明运行,提高行政效能,为实现“奋斗三年,总量翻番”的目标创造优良环境。
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各县(市)区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真正纳入工作日程。要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编制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目录》,真正做到凡是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都公开,不留死角,不搞形式,置人民赋予的各项行政权力和服务职能在阳光下运行,使政府的信息公开更加规范。
(二)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提高公开效果。努力做到凡是重大决策、重要事情都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使广大群众了解政策、依据和相关情况;凡是出台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政策,决策前要实行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政府及部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要主动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使广大群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并积极参与;要习惯利用网络等各种宣传渠道,及时公开各种政务信息,全方位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三)把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好的制度要收到好的成效,关健是要狠抓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在制定、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的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抓制度的落实上。今年要突出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与《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的落实工作。
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
(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按照省政府要求,根据部门审批项目的实际,分类进行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切实做到机构、人员、职能、授权、进厅、监管六到位。通过改革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项目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确保所进项目真正实现集中受理、办理。
(二)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一是在进一步清理减少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对经市法制办审定保留的项目,要全部实行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等内容的“八公开”。“八公开”的内容要切实做到法律依据充分、准确,程序简化、便捷,办理时限上尽量缩短。二是创新审批方式,审批的相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减少环节,优化程序,积极探索实行并联审批,以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坚决杜绝擅自设立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的行为,严禁在审批程序上人为地增加环节、设置门坎。
三、规范各类中心建设,提高广大群众满意率
(一)本着“巩固提高,整体升位”的原则,继续抓好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效能。一是要继续强化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切实做到服务到位。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机制。对重点投资项目、城建项目、工商企业注册和招商引资等并联审批,理清程序,划分责任,明确主办和协办部门,进一步规范并联审批流程,并制定出台联审会议、联合踏查、联合年检等并联审批办法,确保并联审批事项快捷高效办理。三是努力提高行政审批即办率、办结率、回访率和群众满意率。四是按照“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提高队伍素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务中心的《考核暂行办法》,形成切实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加强对县(市)、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协调指导。对已投入运行的,要进一步抓好完善和提高,确保中心高效规范运行;尚未建立或没有正式投入运行的,要加快建设和完善,尽早投入使用。
(三)加大对部门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力度。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服务型政府建设,认真抓好办事窗口的标准化服务建设,真正为全市“奋斗三年,总量翻番”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四、推进办事公开工作,巩固并扩大公开成果
(一)贯彻《意见》,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市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指导性意见》(吉市政办发[2006]21号),着重在学校、医院以及城建、房产、社保、医保、公交、环保、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物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作用,组织并指导各公用事业单位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提高办事公开质量。
(二)编制《目录》,规范公开行为。将编制《目录》工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指标,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渠道,规范办事公开行为。制定下发《关于编制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录的通知》,明确编制目录的范围、内容、程序、方法,要求全市各公用企事业单位按时限编制完成《目录》,并通过《政务公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培树推介典型,扩大公开成果。加大对公用事业典型单位的培树力度,帮助找差距,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夯实先进基础。各级政务公开办和主管部门要通过召开不同层面的经验交流会或现场会,选择工作进展明显、效果好的典型单位介绍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效应,以会代培,以点带面,不断扩大办事公开成果,推动全市办事公开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五、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工作扎实有效
(一)进一步完善舆论监督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各新闻媒体要以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公开问题为重点,加大对正面典型的宣传,在全社会积极营造政务公开的浓厚舆论氛围。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各级政务公开办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查作用,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举报箱,并设专人受理。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畴。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搞虚假公开的,严格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要切实落实政务公开社会义务监督制度,扩大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聘任的社会层面,不断提高义务监督员的监督素质。以群众关心、关注的公开内容为切入点,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活动。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考核评议机制。结合实际科学设定考核标准,改进考核方式。采取平时抽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衡量考核结果。注重把政务公开评议工作纳入考核体系,按照《政务公开评议制度》,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和企业、机关干部、群众代表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和办事公开工作进行民意测评,以群众满意率来评价公开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