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2-07 生效日期: 2007-02-07
发布部门: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湘发[2007]1号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产业基础。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各地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贯穿于新农村建设全过程,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发挥比较优势,提升传统产业。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000万亩以上。大力推广优质稻,实施超级稻"种三产四"丰产工程,2007年优质稻、超级稻分别发展到4000万亩和800万亩。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种子、植保、粮食丰产科技等工程,重点抓好42个粮食主产县的基地建设,水利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产品加工转化等资金和项目安排向粮食基地县倾斜。生猪产业主攻品种改良和转变饲养方式,支持建设一批标准化养殖小区。大力发展草食动物和名贵水产养殖业。注意保护地方优良品种资源。改造提升柑桔、蔬菜、茶叶、油料、药材、竹木等产业。支持"一村一品"发展,加快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大户、专业村和专业乡镇,建设一批高标准、上规模的优质农产品基地,逐步形成区域特色。以新型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着力拉长农业产业链,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继续抓好粮油棉麻、肉奶水产、果蔬茶、竹木林纸、烟草等产业链建设,继续大力扶持10个年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30个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100个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重点龙头企业和20个农产品加工产值过20亿元的加工园区建设。认真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项政策,逐步增加对农业产业化的资金投入。通过实施贴息补助、投资参股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推进精深加工,开展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整合品牌资源,培育一批市场占有量大的名牌产品,对创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的企业实行奖励。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落实农产品加工增值税减免政策。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加大扶持农产品加工力度。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
  发展劳务经济,拓展外部产业。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力度,培育劳务品牌,积极开拓境外、国外劳务市场,进一步扩大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07年新增外出务工人员80万人左右。加强就业服务和权益保护,努力解决农民工的子女上学、工伤、医疗和养老保障等问题,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积极引导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
  拓展农业功能,开发潜在产业。充分发挥农业的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功能,鼓励支持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加快发展园艺业、特种养殖业和以农作物秸秆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燃料、肥料、饲料等产业。抓好农作物秸秆生物气化和固化成型燃料试点,重点抓好稻草氨化技术、玉米秸秆青贮技术推广,促进资源综合利用。
  二、大力加强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加快实施农村通畅、通达工程,2007年,完成1500公里通乡公路改造,建设18000公里通村水泥(沥青)路,解决900个建制村不通公路问题。加快农田机耕道建设,启动村到组到户便道工程。继续加强水利建设。围绕提高防灾抗灾能力,抓紧实施洞庭湖与"四水"治理项目,重点抓好湖区蓄滞洪区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完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加大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加强河道管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2007年解决150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大力抓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和建设,实施好户户通电工程和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百千万"工程。加快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清洁能源建设,2007年新建户用沼气池15万口,支持有条件的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池。抓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和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支持发展肥料、饲料、农机和农药兽药等农用工业。
  强化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制度,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逐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要重点支持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认真实施沃土工程,抓好20个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试点,增加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和防护林、生态公益林建设,发展工业原料林,进一步扩大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加强对林地、森林资源和湿地的保护,加快实现森林覆盖率达57%的目标。抓好村庄规划编制和村庄整治,2007年基本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加大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实施好"乡村清洁工程",促进农村改水、改栏、改厨、改厕、改浴,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推进现代农业科技创新
  建立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鼓励更多的科技人员为建设现代农业服务,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率。各级财政要增加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投入,重点支持水稻、棉花、柑桔、畜禽等优势农产品的良种繁育、精深加工和贮运技术研发。建设好隆平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逐步提高农业科研院所人均事业费水平。按照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原则,加强农村基层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增加公益性职能服务经费,增强服务手段,改善工作条件,充分调动基层技术服务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农科教结合,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实施湘西地区科技特派员制度。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企业与科研单位进行技术合作、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优惠政策。配套增加富民强县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农业科技示范园和星火产业带建设。抓好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实施好科技入户工程。大力推广机械耕种、收割、灌溉、植保等农机化技术,实施"兴机富民"工程,建设一批农机化示范基地,加强农村道路和农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农业信息服务网络,规范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加快气象预警防灾减灾中心建设,发挥气象、水文服务现代农业的作用。
  四、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健全农村市场体系。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支持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企业发展。加快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交易规范的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提升红星农博会、西部农博会、环洞庭湖农博会的层次,构建开拓农产品市场的重要平台。大力推行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支持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等工程,支持农资超市和农家店建设。切实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积极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重点抓省、市州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超市家禽、生猪、蔬菜等产品的市场准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服务,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和农村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采取财税、金融等措施,鼓励工商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农村市场建设和农产品、农资经营。支持供销合作社开放办社、联合办社、多建网点,健全完善农村流通网络,提高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国有粮食企业要加快改革步伐,发挥衔接产销、稳定市场的作用。
  五、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
  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引智、引技力度。按照国际项目招商通行规则,选好一批农业重点项目,鼓励支持国内外战略投资者以多种形式参与开发。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扩大利用外国政府农业贷款。依托泛珠三角农业合作、中部博览会和湘粤农业经贸洽谈会等平台,巩固和扩大粤港澳农产品市场,进一步开拓京津、长三角、西部地区和海外市场。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由省农业厅牵头,抓紧建立与国际、国家标准接轨的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一批标准化出口生产基地和示范小区,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培育壮大一批农产品加工出口示范龙头企业,扩大农产品出口。建立健全省部合作协调机制,组建农产品进出口协调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用的有关政策,简化检验检疫程序,加快农产品特别是鲜活产品出口的通关速度,搞好对农产品出口的信贷和保险服务。
  六、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和农村社会事业
  统筹城乡产业布局,积极培育县域特色支柱产业,壮大县域经济。加强县城和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小城镇辐射周边农村的功能,带动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完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扩权强县力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强县权限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探索经济强县干部任用激励机制,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从2007年起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扩大职业教育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继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范围,扩大农民受益面,不断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搞好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快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兑现法定奖励政策,实施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落实对独生子女和纯二女结扎户女孩的各种优惠政策,扩大计划生育贫困户救助范围。增加农村文化、体育事业投入,加强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完善农村文化、体育设施,支持送戏送书下乡,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加快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007年新增通广播电视自然村(20户以上)1万个以上。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教师、乡村医生、计划生育工作者、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及其他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七、创新发展现代农业的体制机制
  扎实抓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2007年试点县增加到32个,重点在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市给予奖励补助。认真清理化解乡村债务,严格制止新债发生,积极探索化解债务的措施和办法,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一定奖励资金,鼓励主动化解乡村债务。妥善处理好历年农业税尾欠,在严格把握政策和加强审核的前提下,该减免的减免,能豁免的豁免。搞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把农村经营管理列入政府职责。继续统筹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粮食流通体制、征地制度等各项改革。深化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完善国有农林场管理体制,切实减轻农林场职工负担,解决农林场遗留问题,创新经济运行机制。抓好集体林权制度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2007年,在怀化市和浏阳市、安化县、绥宁县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大力宣传和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抓紧制定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细则,由省农办牵头,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出台配套支持措施。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着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认真落实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的税收和金融政策。农村金融部门和其他商业银行要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信贷支农重点,切实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省、市、县三级财政要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示范项目资金。重点培育1000个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八、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培育造就新型农民。采取长短结合的培训方式,多途径多渠道加强对农民文化、科技、政策、法律和思想道德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农民素质。由省农办牵头,统筹制定农民培训规划,抓紧研究出台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质量的办法。各级财政要增加农民教育培训的资金投入。普遍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培训,扩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规模,深入实施湖南省农村实用人才工程,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培育建设现代农业的带头人和经营主体。加大"阳光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充分发挥城乡职业技术院校、农广校、农村党员干部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农村远程教育站点、企业培训中心等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完善培训机制和办法,鼓励用工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加快培养适应新型工业化要求的农民中高级技工。鼓励支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各个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抓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
  九、多渠道增加现代农业建设投入
  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逐步提高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2007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建设用地税费提高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金融机构要增加"三农"的信贷投放,大幅增加农村小额贷款,支持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抓紧建立支农投资规划、计划衔接和部门信息沟通工作机制,适当集中资金用于重点地区、重点项目,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认真落实农民直接受益的农业支持补贴政策,完善落实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有关部门要完善补贴方案和办法,确保各项补贴真正落实到农户。认真落实国家增加对粮食主产县和财政困难县乡增收节支的奖励补助。继续执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抓好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研究制定财政对参保农户给予保费补贴的政策。
  鼓励农民和社会力量投资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建立"一事一议"公益设施建设奖励补助制度。对农户投资投劳兴建直接受益的生产生活设施给予补助。综合运用税收、补助、参股、贴息、担保等手段,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农业和农村。
  十、切实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传统和重大原则,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工作,党委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三农"工作。建立健全省市县党委、政府"三农"工作综合机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强化其综合、协调、指导、管理农村工作的职能。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形成合力,更加积极主动地支持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准确把握"三农"方针政策,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要采取领导办点、部门和企业联村等办法,进一步抓好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县和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工程。
  高度重视和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继续突出抓好38个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扶贫开发,把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实行整村推进方式,分户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扶贫措施,提高扶贫开发成效。加大对湘西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社会事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水库移民扶持补贴政策,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完善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在全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制度。认真解决残疾人和外出务工农民家庭的实际困难。对生活困难、无住房的残疾人和特困户实行重点救助,帮助建设住房。
  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继续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搞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加快建立农村基层干部激励保障制度,从2007年起,各县市要拿出一定数量的编制,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合理提高村干部的待遇和保障水平。注重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健康发展。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管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搞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深入抓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地下"六合彩"、盗抢等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宗族宗派势力抬头,建立农村应急管理体制,加强人民调解和农村普法工作,对困难群众实施法律援助,建设平安农村。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推进文明家庭、文明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乡风文明。

2007年2月7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