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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07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20 生效日期: 2007-03-20
发布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洪府厅发[2007]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南昌市2007年纠风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三月二十日

南昌市2007年纠风工作要点

  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纠风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为重点,以落实层级责任制为龙头,以教育防范为先导,以群众监督为依托,以查处案件为突破口,着力在抓巩固、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在源头预防上见成效,在建立长效机制上求突破,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和政风行风建设,为构建和谐文明南昌,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1、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以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切加强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业,要积极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示范窗口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
  2、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按照市县联动、分类分步实施、社会各界测评、奖优罚劣的的方法,深入开展五项评议:深入开展机关处长、基层站所“双百评”, 发动社会各界对全市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和具有经济、社会管理职能的100个机关处长、1000余个基层站所开展社会满意度测评,着力解决中梗阻、下搁浅,作风不实、效率不高等问题;深入开展服务行业“专项评”,发动社会各界对供水、供电、公交、客运、燃气、电信、移动、联通、邮电、有线电视等服务行业行风进行评议,着力解决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不高,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深入开展医院、学校评议评价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对市属医院和市直学校进行评议,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问题。
  3、进一步深化“文明行风热线”工作,积极推行市、县政府领导带队上线,受理群众投诉,协调解决群众问题和困难,增强热线的实效性和权威性;大力推进热线进行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拓宽热线的社会覆盖面,为群众和企业解决更多实际问题。进一步深化“纠风热线”工作,建立健全“首诉负责、即时受理,归口办理、当天转递,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统一回复”的工作机制,促进群众投诉快速有效办结。
  (二)推进四项专项治理
  1、积极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督促各级政府保障对教育的投入,确保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继续落实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课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两免一补”政策。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范围和标准,全面清理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坚决制止和纠正“一费制”以外的任何收费,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坚决制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借举办特殊配置的班级名义乱收费行为;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学校进行整顿和规范,着重解决公办中小学以改制为名或以民办名义举办“校中校”、“校中班”高收费的问题;严禁公办中小学校各种形式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高中收费,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加强对高校收费的监管。全面推进收费“阳光工程”,严肃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问题。
  2、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内部科学的管理与考核制度,大力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坚持每季度向社会公示医疗服务信息,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的做法。积极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式的改革,探索网上采购办法,继续抓好对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的监督检查。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继续推行单病种限价等惠民举措,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严肃查处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制售违法药品的行为。
  3、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对中央、省、市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拖欠、克扣、挪用行为。认真落实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公费订阅报刊限额限入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治理有关部门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户口办理和身份证换代等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 。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兴办村集体公益事业的新措施、新办法。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伤农坑农行为,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盲目建设、强拆强建等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4、认真开展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坚决取消脱离实际、加重基层和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保留、合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严肃查处利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乱收费和搞各种摊派的行为,制定进一步加强管理的规范性意见。确保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三)巩固两项工作成果
  1、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加强对涉路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监管,严格规范上路执法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以罚代纠、以罚代管等问题。认真清理涉车收费、罚款项目和标准,深入治理向机动车辆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继续清理道路站点,整顿电子测速仪使用不规范、交通标识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上路、执法执勤不规范及以权谋私等问题。加强对涉路部门落实“收支两条线”等规定的监督检查,严查下达创收指标等做法,努力从源头解决公路“三乱”问题。
  2、巩固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问题工作成果。继续加强对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监管,严禁出台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加强对已清理的出租汽车收费项目的监督检查,严禁各种乱收费行为。严格规范出租汽车企业行为,切实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二、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南昌市纠风工作层级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纠风工作职责。要把纠风工作作为政府和部门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纠风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各专项治理工作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好责任。其它相关部门和行业要重视政风行风建设,把抓纠风工作作为领导班子的重要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完善纠风工作机构,认真负责地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纠风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把定期督检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各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着重加强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地方政府落实对教育投入,公办高中执行“三限”政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回扣”、“开单提成”、“红包”问题;涉农政策规定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学校以“改制”为名高收费、违规办班乱收费、违规收取服务费和代收费,以及政府部门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要严厉打击;对挪用、克扣各种惠农支农补贴,以及各种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特别是由此引发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要坚决查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三)加强源头治理,加大预防力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治理措施,把矛盾化解在生成之初,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要抓好教育这项基础性工作,努力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道德法纪防线。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道德修养、法纪观念,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同时抓好典型教育,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此外,要建立纠风预警机制,对群众有反映但未查实或情节轻微的部门或个人,采取预警谈话等方式及早提醒,常敲警钟,防微杜渐。要积极推进机制制度创新,从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治理产生不正之风的深层问题。教育方面: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清理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卫生医疗方面:加快县、乡、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发展城市社区卫生医疗服务。农民负担方面:严格执行农民负担四项制度,落实支农惠农政策规定。公路“三乱”方面:保证涉路部门执法经费,严禁下达经济指标、提取返还比例的做法。等等。此外,要结合政府改革措施的出台,制定配套措施,防止不正之风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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