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赣府厅字[2007]1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和2007年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和2007年工作安排
一、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基本情况
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全民创业、富民兴赣、构建和谐平安江西和“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以贯彻国发(2005)36号文件,实施新的就业政策为契机,不断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规模,充分激发社会创业潜能,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开展就业再就业援助,切实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有效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水平,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做好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就业工作,各项工作达到预定目标。全省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4.5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5.9%,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3.3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29.4%,困难群体再就业4.1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36.7%,城镇登记失业率3.64%,控制在年计划4.5%以内,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具体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
1.促进就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围绕贯彻落实国发(2005)36号文件和赣府发(2005)21号文件,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出台了8个配套文件,并指导督促各设区市制定了贯彻意见和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了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的要求,省政府制定下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6)25号),各有关部门研究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具体政策措施;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全省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赣教就字(2006)4号),为指导和服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提供了政策支持,全省初步形成了部门社会联动,共同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政策体系框架。
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加大了宣传力度和工作指导。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从10月下旬至12月中旬,开展了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督查活动,省监察厅和省总工会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和下岗失业人员实际生活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省统计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两次城镇劳动力抽样调查,省财政厅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就业再就业的资金投入,去年省本级预算安排1.8亿元,为新一轮就业政策的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为全省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全面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06年全省新发《再就业优惠证》116605个,累计发放达818782个,新发各类企业《认定证明》535个,累计3077个,吸纳下岗失业人员20182人,累计吸纳下岗失业人员126146人。全省社会保险补贴2.4亿元,涉及下岗失业人员14万人;职业介绍补贴84.3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5.4%;职业培训补贴36.6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1.7%,创业培训2.18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9%。去年全省国税部门共为8719户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减免企业所得税3115.5万元,提高增殖税起征点,免征增殖税1.12亿元;地税部门共减免相关税、费3.49亿元,共为68754人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了有效服务;工商部门为15819人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核发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免收各类规费共计7964.02万元,为1287名申办个体工商户的高校毕业生减免收费118.06万元;卫生部门严格落实六项费用减免,共计免收费用544.5万元,享受减免的达101953人次,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普遍落实。
2.创业促就业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创业氛围日益浓厚。按照省委省政府全民创业、富民兴赣的发展战略,为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在推动“百姓创家业”、“创业促就业”中的带动作用,年初省政府确定了全年新增担保基金1亿元、小额贷款确保发放5亿元、力争6亿元的目标,并将这一目标层层分解。3月30日召开了全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座谈会,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有力推动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全面开展,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和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激励政策,并根据银发(200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南银发(2006)66号),进一步完善了小额担保贷款办法,有力的推动了我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省农村信用联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和《下岗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操作流程》。6月末,国务院四部门在南昌召开“创业促就业座谈会”之后,各级劳动保障和金融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对创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全年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1.61亿元,同比增长134%,完成全年确保发放任务的193.66%,到期还贷率98.31%,直接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24560人,带动就业72320人;新增信用社区102个,累计161个,新增发放免除反担保小额贷款1430户、3583.6万元。累计设立担保基金3.76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0.6亿元,发放总量与当期贷款余额保持全国领先。
在全省开展“科学发展、和谐创业”主题教育活动中,省委宣传部牵头组织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建设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等单位,组成创业政策宣讲团,深入11个设区市和26所高校,对我省近年来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讲解,同时,通过组织创业先进典型事迹报告团赴全省巡回报告、举办以“科学发展和谐创业”为主题的系列论坛、开展“2006江西省十大创业先锋”评选、全省创业先进典型事迹图片巡回展等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全民创业氛围,为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发挥了很好的作用。9月27~28日,省劳动保障厅、南昌市人民政府在南昌联合举办了以“百姓创家业、创业促就业”为主题的2006•江西创业博览会,现场展示了360个项目,发布创业信息1000条,入场人数近4万人次,签订项目意向书4053个,劳动保障、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现场开展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指导6030人次。孟建柱、黄智权等省领导到场并参观了博览会。同时,省发改委牵头编制完成了《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全民创业重点专项规划》。各级工商部门会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创业有成的个体私营企业向下岗失业人员传授自谋职业的经验报告会861场次。“百姓创家业”的社会氛围在全省日益浓厚。
3.加大实施“四大工程”建设的力度,努力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继续实施工业园区技术岗位对接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样板工程、岗位成才示范工程和小企业孵化工程。政府资助6000名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入读技工学校,为工业园区定向培养技术工人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加大职业教育和培训基地建设投入,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江西省机械高级技工学校、江西现代高级技工学校的改扩建项目已经批准立项,省发改委还从基建投资中安排930万元,支持定南、宜丰、彭泽等一批职业培训机构建设;建立了14所高技能人才培养样板基地,在全省科技大会上,表彰了20名“江西省首届优秀高技能人才”,每人奖励1万元;全省行业企业组织“名师带徒”132对,并全部制定了带徒计划;进一步推进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省人大颁布出台了《江西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条例》,实施了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和“五年三万新技师培养计划”。全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67.9万人,完成年任务的113%;职业技能鉴定22.1万人,完成年任务的101%;共培养新技师6399人,完成年任务人数的107%。加大对农民工培训力度,全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1.6万人,阳光工程设立培训基地332个,国家扶持项目资金3800万元,培训农村劳动力23.6万人,转移就业率86.7%。
4.加强技能岗位对接活动,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机制。2006年上半年全省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工会、妇联和工商联等有关方面先后开展了春季招聘大会、春风行动、三八专场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和技能岗位对接等一系列就业援助活动,共提供技能岗位65.5万个,累计求职人数达到125.1万人,报名登记应聘人数60.2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23.7万人次,现场录用15.2万人。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帮助11996户“零就业家庭”的19829人实现了就业,分别占“零就业家庭”总户数和需要就业人数的96%和88%。民政部门加快以安置残疾人就业为主的社会福利企业发展,新办社会福利企业49家,集中安置704名残疾人就业,目前全省368家社会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人就业7180人。工商部门单独或会同劳动保障部门组织下岗失业人员专场再就业洽谈会32次,并组织有条件的个体私营企业与下岗失业人员开展“结对帮困”活动。教育部门加大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力度,依托毕业生就业信息监测网络对部分毕业生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培训、重点推荐。各地还积极推行青年职业见习计划,全省共招募见习单位663家,共有8783名未就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参加了职业见习,其中3984人结束了职业见习,一次性就业人数为3185人,一次性就业率达80%。
5.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城乡统筹就业进程。一是建立和完善省及设区市劳动力中心市场、县(市)一站式服务平台、街道和建制镇服务网点三个层级的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各地按照“新三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失业人员登记和免费就业服务、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政府出资购买培训和服务成果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等项工作制度,加强城乡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功能建设。全省已建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平台994个,工作人员2426人;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全省又新建了60个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二是着力改善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环境,重点抓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免费职介和免费培训以及劳动用工检查工作,实施了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保险的专项扩面行动和“平安计划”。全年清欠劳动者工资8463.5万元,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47万件,责令补签劳动合同21.75万人,有50.1万农民工享受了职业介绍补贴,31.6万人享受了职业培训补贴。三是扩大工业园区吸纳就业能力,缓解农村转移就业压力。省发改委安排预算内投资1200万元,对单位产出较高、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园区给予重点扶持。经贸部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省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803.4亿元、增长45.2%,园区新增从业人员28万人。四是突出抓好劳务输出品牌建设和基地建设。在省外建立了50个,在省内建立了130个劳务输出基地,正在创建10个省级劳务输出示范县和20个省级劳务输出示范乡。全省跨省劳务输出562.9万人,同比增加21.5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6.2%;其中有组织输出160.8万人。五是开展全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省劳动保障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共同争取将萍乡、赣州、新余纳入全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范围,目前试点方案正在编制之中。
6.大力推动并轨工作,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各地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妥善处理下岗失业人员从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综合运用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办法,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并重点做好并轨人员再就业的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劳动保障厅、财政厅等部门密切协商,研究并提出了省属困难企业和职工参加医疗保险问题的建议;劳动保障厅还就全省的失业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探索规范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2006年各设区市实现并轨261763人,完成并轨计划25.6万人的102.27%,全省并轨工作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但随着改革深化和对外开放的扩大,经济结构的调整将进一步加快,利益关系多元化和劳动关系复杂化状况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与公正的要求将更加强烈。就业是民生之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就业再就业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仍不容忽视。
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依然存在,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相互交织。我省劳动力资源总量有3130万人,今后几年还将以年均78万人左右的速度增长,省内城镇就业压力短期内不会缓解。当前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从产业结构看,第一产业比重偏高。从行业结构看,服务性行业比重低。从劳动者素质看,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短缺;按就业服务对象划分,全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并轨后没有就业的下岗职工总量仍有30万人,解决体制转轨遗留问题仍然是近几年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下降和退役士兵的安置矛盾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问题,依然是就业工作的难点和重点。
各项政策落实还不平衡,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地方政策落实的操作性办法还不完善、工作进展不一,社会保险补贴尤其是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面还比较窄,税收减免在一些主辅分离企业的落实还有差距,小额担保贷款流程还要进一步简化、提高效率,反担保难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化解。各地就业补贴资金尤其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结构还不合理,社保补贴、培训补贴、职介补贴和岗位补贴使用的总量偏低,加上就业补助资金下拨时间晚,政策效应还没有完全发挥。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基础建设还比较薄弱,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政府与社会推动创业促就业的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各地创业服务平台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滞后,基础统计工作仍然薄弱,部门信息交换缺乏手段和平台,影响了部门协作联动的工作效果。
二、2007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安排
2007年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是: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和“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坚定不移地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坚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目标,进一步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大力抓好扩大就业、稳定就业、培训就业、安置就业、激励就业、保障就业,坚持在重点解决好体制转轨遗留的再就业问题的同时,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工作,逐步提高城乡统筹就业水平,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确保就业形势基本稳定。2007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3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3万人,跨省劳务输出人数56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小额贷款新增10亿元。为确保上述目标任务的完成,要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继续完善政府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和统筹城乡就业的总体要求,积极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增加就业岗位和改善创业环境作为重要职责,大力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和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就业容量。要把扩大就业与项目建设结合起来,做到“三同时”,即在新项目立项的同时把创造就业岗位、确定培训用工计划和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纳入项目计划书,切实体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要不断完善政府扩大就业的目标考核制度,将扩大就业和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列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内容,加强和完善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加强就业再就业问题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协商讨论制度,及时妥善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加强部门合作,着力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联合督查指导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专项抽查。总结经验,从长计议,着力探索建立政府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加快政府促进就业职能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设,统筹谋划,积极构架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体系,不断探索具有江西特色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新机制新办法。
2.服务大局,创新机制,继续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全民创业是江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增加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是扩大就业最积极有效的途径。各地各部门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着力抓好创业服务。一是坚决落实《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全民创业重点专项规划》,加快建立政府组织领导、社会参与的创业和就业促进体系,推动创业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运作,加大创业服务力度,努力帮助创业者解决资金筹措、场地安排以及技术、信息等方面的问题,继续完善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跟踪服务等内容的一体化创业服务体系,帮助创业者成功创业和发展壮大。二是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按照“七个一”(即落实一个计划,实施一个项目,形成一个机制,完善一批基地,建立一支队伍,培训一批人员,开发一批岗位)的要求,扩大创业培训实施范围,推广国际劳工组织推荐的SIYB培训模式,全年创业培训3万人,提高劳动者的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继续加大创业宣传和举办“创业博览会”,通过激发全社会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活力,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提高小额贷款工作质量。完善创业服务平台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功能,逐步降低反担保门槛,提高贷款利用水平,为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提供更有力的帮助。2007年全省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确保10亿元,新增担保基金1.5亿元;探索建立小额贷款经办银行招标机制,落实金融机构业绩奖励政策,激发金融机构发放积极性,提高贷款质量和贷款回收率;着力做好信用社区推广,要建立和完善信用社区创建工作的管理、协调机制,实行规范、制度化管理;积极探索信用社区贷款风险补偿制度,促进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快速、稳健发展。争取新增信用社区80个;进一步加强担保中心的建设,充实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和必备的工作设施,提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指导水平。
3.加大力度,提升水平,不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一是积极策应省委省政府把江西建成“万商西进桥头堡”战略,加大职业培训力度,落实已经部署的新技师培养计划、技能再就业计划、能力促创业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五个专项计划,深化“四大工程”的建设内涵,切实发挥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要重点突破省内工业园区技术岗位对接问题,实行“富余劳动力”+“订单式培训”+“企业(工业园区)用工需求”的模式,搞好工业园区劳动力的培训。二是围绕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着力实施“金蓝领”培训工程,充分利用现有机构和设施,大力发展公共培训机构和公共实训基地,积极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高技能人才带头制度,健全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和优秀技能人才表彰制度,力争到2010年全省建立4~6个公共实训中心,其中省本级重点建设一个综合实训中心,全省高级技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2007城镇职业培训40万人,培养新技师9000人。三是抓好全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把扩大就业和职业培训结合起来,为职业培训提高优质、高效的供求信息服务,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4.落实政策,强化责任,继续努力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的历史遗留问题。一是继续做好政策的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政策培训,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和网络等多种途径将就业政策宣传到政策受众群体,做到信息畅通,家喻户晓,不留盲区。二是认真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就业服务补贴、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安置富余人员等优惠政策,切实加大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扶持力度,并分别不同情况,认真操作好享受三年优惠政策到期人员的就业扶持问题,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努力实现享受政策到期人员就业扶持的平稳过渡。认真组织实施好列入国家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的“就业新起点计划”。继续将落实企业促进就业政策作为工作重点,重点落实小额贷款、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岗位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政策,上述四项补贴标准要逐步调整到补助总额的60%以上。三是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以进一步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为抓手,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使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就业。各级劳动保障、民政、工商、卫生等部门和宣传、总工会、妇联、共青团等方面,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再就业援助活动,将就业政策和服务指导及时送到就业困难人员的手中。四是建立失业保险与就业联动机制,加强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征缴、发放和基金管理,选择1~2个设区市开展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试点,继续探索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切实处理好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并轨”遗留问题,组织实施国有企业“4050”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保援助。五是建立就业资金及时拨付、合理使用和严格管理的新机制,有效监控,严格考核,做到“五个结合”,即资金使用与就业目标任务计划相结合,资金使用与绩效评估相结合,资金拨付使用与工作激励相结合,工作推动与资金捆绑使用相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保障资金安全运行相结合。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各市、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将组织有关方面和有关部门建立专查和抽查监督制度,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和资金运行安全。
5.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积极妥善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问题。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仍然是我省就业工作较为突出的矛盾,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要坚持“省内增岗与劳务输出并重、省内培训与省内外就业并举”的方针,策应“万商西进”,在继续大力推动跨省劳务输出的同时,统筹省内农村劳动力转移。一是着力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就业环境,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完善省、市、县、乡(街道)四级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在做好省内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工作的同时,在劳务输出人员集中的省外大城市,建立健全省级驻外劳务服务管理机构,为我省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服务。二是整合各类培训资源,采取企业、园区与培训机构挂钩等多种有效办法,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形成培训、用工、管理“一站式”服务体系,着力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及时为省内工业园区企业提供合格的劳动力资源。2007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91万人,劳动保障、农业和扶贫部门要协调政策、规范并完善培训补贴办法,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劳务输出基地和输出品牌建设,提高驻外劳务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省外劳务输出基地建设,做好创建10个省级劳务输出示范县和20个省级劳务输出示范乡工作,不断扩大江西劳务输出品牌影响。四是逐步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办法,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试点,逐步形成覆盖所有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制度,2007年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和工伤保险各达到30万,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2万人。五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2007年城镇企业与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
解决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一是着力落实中办发(2005)18号、赣办发(2005)10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工作,引导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二是各地、各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要相互协调,共同组织开展好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论证、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鼓励和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三是规范大中专毕业生流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办法,鼓励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聘用毕业生;四是深入学校开展职业指导,提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能力,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大专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试点,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
6.夯实基础,完善功能,努力打造覆盖城乡面向社会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统筹城乡劳动者就业,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是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赋予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是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新的工作任务,今年国家和省确定在萍乡、赣州、新余、宜春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健全“三个体系,两项制度”,即:管理城乡就业的组织体系、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重点是要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加强已建立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功能考核,不断完善平台服务制度和服务功能,要加快农村乡镇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在2007年底全省所有社区、乡镇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加强城乡社区对接,不断提高城乡就业服务水平。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积极开展“人本服务”,以主动服务、个性服务、贴心服务、诚信服务、高效服务为标准,完善失业人员登记、免费就业服务、再就业援助、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和培训、公共就业服务统筹管理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