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商外资字[2007]47号
各市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外汇局,石家庄、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经省联合年检各部门研究决定,现将《商务部、财政部 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07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7]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切实做好我省2007年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市联合年检有关部门要严格按《通知》要求把网上联合年检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布置,精心组织,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的宣传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企业参检率。
二、2007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办公时间。各市联合年检成员单位应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协调,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使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工作有序开展。各市统计部门按照国统字[2007]32号文的要求进行年检。石家庄市、廊坊市作为电子签章试点市要按照培训要求认真做好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沟通解决,为明年在全省推行电子签章,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网上年检打好基础。
三、联合年检各部门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管理,联合年检中需由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应作出具体规范。对于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要作出严肃处理,必要时移送主管部门,采取相应的行业管理措施。
四、各地要加强对联合年检数据的统计分析,提高数据分析的全面性、准确性,深入分析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一步把联合年检数据的分析工作做深、做透。
五、各地网上联合年检工作总结于2007年7月20日前报省商务厅。
附件:《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07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