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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三亚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06 生效日期: 2007-04-06
发布部门: 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三府办[2007]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委同意,市政府决定调整三亚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能
  三亚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简称联席会议)是为了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整合各部门力量,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由市政府牵头,协调市公安、交通、公路、规划、建设、财政、发改、综合执法、园林、教育、安监、宣传、监察等部门和各区镇、部队以及相关单位,采取会议形式共同研究道路交通管理问题,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协调解决和监督落实相关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对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共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社会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推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第一召集人:严之尧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第二召集人:郭保红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 可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建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万 勇  海军榆林基地副参谋长
        欧阳牧牧 三亚警备区副参谋长
        黄广易  91003部队办公室副主任
        王少山  市公安局局长
        郑通卫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宫建国  市农业局局长
        张天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娜   市监察局副局长
        易治军  市交通局副局长
        许家孝  市公安局副局长
        邢打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钟 景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海兴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瑜   市建设局副局长
        邹宝仓  市卫生局副局长
        姚成辉  市教育局副局长
        林圣全  市法制办复议科科长
        王 锋  市规划局市政科科长
        黄海雄  河东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诗华  河西区管委会主任
        林 伟   田独镇纪委书记
        陈文军  崖城镇委副书记
        刘琼龙  海棠湾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凌秀东  凤凰镇委副书记
        孙器佑  天涯镇人民政府主任科员
        符良光  育才镇副镇长
        林尤才  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赵成理  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潘德超  三亚市公路局副局长
        林奇峰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经理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及反馈有关信息,沟通联系等事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建春兼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程
  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会议。
  (一)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情况向联席会议提出需支持或协调解决的工作问题,或市政府领导批示需要研究解决的交通管理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汇总,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审阅,并根据指示和要求,安排联席会议议程,做好相关会务工作。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联席会议的情况进行书面整理,形成联席会议纪要,下发到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
  (三)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的议定事项,并将情况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工作上遇到的重大问题或需要联席会议再协调的事项,也要尽快通过联席会议办公室报请市领导研究。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定期通报。
  四、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公安局负责具体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查处盗窃、破坏交通设施行为。
  1、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2、负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究交通事故发生规律,排查事故黑点,提出预防对策。
  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做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调研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解决交通管理存在问题的意见。
  5、查处盗窃、破坏道路基础设施放交通安全设施等违法行为。
  (二)市交通局负责做好全市交通运输和公路线路、站点的规划设置工作,查处影响正常公交秩序的违法行为,调查分析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各种因素,维护良好的公交运营秩序,确保公共交通与交通安全管理协调发展。
  (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强对占道经营、乱停放车辆等不良现象的管理,维护城市道路静态交通秩序,查处各类三轮车、非法营运摩托车,取缔占道摆摊等影响交通秩序的现象。
  (四)市园林局负责做好道路园林绿化设计维护工作,确保路边景观植物不遮挡、不妨碍交通标志、标线设施,为驾驶员、行人提供良好的安全交通视觉环境。
  (五)市规划局负责对城市道路管理做出总体规划,具体包括对道路功能的划分,对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审批,确保城市建设规划与交通安全管理协调发展。
  (六)市建设局负责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量,组织力量做好城市道路的修建工作,合理设计道路交汇点和路灯照明,纠正因道路设计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潜在因素。
  (七)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对有关道路交通管理建设项目给予立项和经费等方面的保障。
  (八)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所属新闻媒体把交通安全新闻报道作为一项公益性工作长期落实。引导正面的社会舆论导向,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良好的环境中顺利开展。
  (九)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列入中小学生教育内容,提高青少年的文明交通素质。
  (十)三亚市公路局、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负责做好各级公路、高速公路的路面维护,标志、标线的设置,高速公路防护设施的修补,确保各级公路符合等级标准。
  (十一)各区、镇负责发动社区等基层组织及所属部门,配合市公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公路等单位做好辖区交通管理工作。
  (十二)其他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根据联席会议的议定事项 ,结合本部门的职能范围予以落实。


2007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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